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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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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马鞍街道严格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锚定街道中心工作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平台建设为支撑、渠道拓宽为抓手、服务提质为目标,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政府决策更透明、服务供给更精准,以公开赋能基层治理,切实服务效能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街道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应公开早公开”原则,构建多层次主动公开体系。一是量化公开成效显著,2025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21条,“智慧马鞍”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90条,实现核心政务信息全渠道覆盖。二是线下阵地精准发力,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集中展示国务院公报、市区政府公报、政策汇编、公开指南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核心资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查阅服务。三是基层公开直达末梢,在各社区同步设置政务公开专区,聚焦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等群众关切事项,实时公示相关政策与执行结果,让民生保障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街道以畅通诉求渠道、优化办理流程为重点,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效。一方面,构建多元化申请渠道,畅通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等诉求提交路径,确保群众“诉求有门、申请有路”。另一方面,健全规范化办理机制,明确申请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答复工作。2025年度,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与群众满意度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严守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底线,构建全流程规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制度,聚焦公开内容的格式规范、数据真实、逻辑严密、表述精准等核心要素,筑牢信息发布质量防线。建立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平台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对各类政务信息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信息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着力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传统+新媒体”互补的公开平台矩阵。一是门户网站优化升级,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明确信息获取渠道与方式,“基层政务公开”板块按月更新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民生领域重点内容,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同步同源。二是实体大厅功能完善,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清晰标识标牌,配置电脑、打印机等便民设施,划分自助查询区与资料阅览区,摆放政务工作指南与办事流程手册,最大化发挥实体平台服务效能。三是新媒体平台提质增效,安排专人运营维护“智慧马鞍”微信公众号,完成栏目改版升级与内容优化,及时转载中央及市区重要政务信息,精准推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打造“指尖上的政务公开大厅”。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构建全方位监督考核体系。聚焦政务公开任务清单与考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精准识别并补齐公开短板,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限期整改。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办公室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素养。完善政府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审核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及最晚更新时限,构建“区府办督导+群众监督”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推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马鞍街道基层治理实际,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三方面短板:一是长效机制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现有制度执行刚性不足,责任传导存在“中梗阻”,部分业务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更新滞后于群众需求。二是政策文件发布规范性有待提升,个别文件存在要素缺失、错敏表述疏漏等问题,影响政策传达的精准性与权威性。三是政务公开专区效能发挥不充分,基层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参与度仍有不足,线上平台浏览量与线下专区利用率未达预期。

改进情况:一是健全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构建“发布-审核-检查”闭环管理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运行,以刚性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夯实基层政务公开的制度根基。二是筑牢内容质量防线。针对第三方评估及区政府网站监测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深挖根源、靶向整改,同时强化信息发布事前审核校验,严防同类问题反弹,确保政策文件发布规范、内容精准。三是提升基层知晓覆盖。通过张贴主题海报、入户走访宣传等方式,多维度普及政务公开渠道与功能,着力提升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激活线上平台流量与线下专区效能,切实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正成为政务公开的受益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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