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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43A/2023-00050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马武镇
  • 成文日期
  • 2014-06-2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广播信息系统管理和农家书屋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马武府发〔2014〕7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广播信息系统管理和农家书屋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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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综合广播信息系统和农家书屋管理,充分巩固和发挥农村广播服务我镇和农家书屋服务百姓的重大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将农村广播信息系统管理和农家书屋管理纳入考核。本考核方案考核分值为100分,其中:农村广播系统管理(50分),农家书屋管理(50分)。

二、考核细则

   (一)农村广播系统(50分)

1. 各村(居)应有一名专(兼)职广播管理员,并履行相关职责职能(5分)。没落实的扣5分。

2. 各村(居)妥善管理好广播系统设施设备等。并建立相关台帐,做到数据清、底册明(12分)。未建立相关台帐的扣12分。

3.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悬挂、张贴(6分)。未落实的扣6分。

4. 及时发现故障,第一时间向涪陵区广电网络公司专用报修电话(72780398)或马武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72732690)报修,各村(居)报修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8分),未落实扣8分,差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5. 各村(居)的管理员应做到每个终端(喇叭及音响)响,让群众听到广播( 10分)。因接收终端(喇叭及音响)不响的,在接到群众举报和区级以.上部门抽查和暗访过程中发现一次扣5分。如各村管理员及时报修而网络公司未及时上门维修的(有依据能证明),导致广播不响的,不扣分。

6. 各村(居)管理员应管理好每个终端(喇叭及音响),按时发放每个终端(喇叭及音响)的电费(9分)。管理员在发放农户管理费及电费时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5分。如丢掉一个终端(喇叭及音响)或因终端(喇叭及音响)用电问题发生矛盾纠纷,一次扣3分。

   (二)农家书屋管理(50分)

1. 各村(居)应有一名专(兼)职农家书屋的管理员,原则上和农村广播系统管理员应为同一人(8分)。未落实的扣8分。

2.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悬挂、张贴(6分)。未落实的扣6分。

3. 各村(居)妥善管理好农家书屋的设施设备及各类书籍等。并建立相关台帐,做到数据清、底册明(12分)。未建立相关台帐的扣12分。

4. 认真做好各类书籍报刊的借阅登记,有记录(8分),没有记录扣8分,按时收回借阅书籍。因管理员管理不当造成书籍丢失5本以上,扣2分。

5. 各村(居)管理员做到新书一到及时编号上架并做好相关登记(6分)。未落实扣6分。

6. 各村(居)农家书屋开放时间每周不得低于40小时(2分),差一小时扣1分。举办读书活动一次以上(8分),有相关图片、资料等,未开展活动扣8分。

三、考核附则

1. 对承担广播终端的农户每年给予70元电费,30元管理费,小计100元/个1年,镇广播室及太和片无限广播室的电费、管理费4000元,由镇财政列支。因农户原因导致广播未响的不兑现农户电费和管理费,如导致广播遗失的并追究农户相关责任。如因广播网络问题导致广播不响的只兑现30元的管理费。

2. 对各村(居)农家书屋和广播系统管理员考核给予一定考核经费,按实际考核分值相应计算考核经费,并折算到村居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分值1分。该考核经费在免开经费中列支。

3. 各村居只有农家书屋没得广播的,只考核农家书屋。考核经费根据相应考核分值计算。

4. 本考核方案从2014年5月起开始执行。

5. 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归马武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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