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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43A/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马武镇
  • 成文日期
  • 2022-03-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马武府发〔2022〕2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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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镇属(辖)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以及养殖生态安全,有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我镇畜禽的免疫密度和质量,增强畜禽群体抗病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庆市涪陵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涪动防办发〔2022〕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庆市委和涪陵区委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到100%;犬只狂犬病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目标。按照重庆市涪陵区2020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任务。

三、时间安排

在常年免疫的基础上,分别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春季综合防控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20日,秋季综合防控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30日。4月下旬和11月上旬为自查总结阶段、区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验收阶段,重点对集中免疫中漏免的动物进行补免,并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四、工作内容

   (一)搞好疫情普查。对辖区内畜禽的疫病以及非洲猪瘟疫病进行拉网式普查,摸清家底,填写普查登记表上报到镇农服中心(畜牧办公室)。

   (二)全面消毒。对辖区内所有养殖户的圈舍、屠宰场、市场进行彻底的消毒灭源。畜禽圈舍消毒由各村(居)组织人员完成,做到不漏村、不漏社、不漏户、不漏圈,搞好环境卫生消毒。屠宰场、市场由镇农服中心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健全消毒档案。

   (三)全面驱虫。增强畜禽综合抗病能力。镇农服中心干部要督促、指导养殖场、饲养户对所有存栏畜禽进行全面驱虫,减少寄生虫感染导致疫病传播,提高畜禽综合抗病能力。

   (四)疫情报告。规范动物疫情信息报送和管理,做到一般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报送程序规范,教育养殖户自觉报告疫情,各村(居)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镇农服中心,镇农服中心经核实上报区指挥部。

   (五)全面免疫。在开展春、秋两季综合防控行动期间,对辖区内的生猪、牛羊、家禽彻底免疫注射禽流感、H7N9、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四种强制免疫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在100%,应免密度达100%,血清监测合格率70%,羊小反刍兽疫、狂犬病防疫密度达100%。散养农户由防疫员在镇农服中心干部的监督下开展免疫注射;养殖大户自行免疫口蹄疫、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疫苗由镇农服中心统一提供。镇农服中心要与规模养殖场签订防控工作责任书,加强技术指导并监督完成。

   (六)强化二次免疫和免疫申报制度。按照涪陵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通告要求,严格执行仔猪阉割首免时分别注射猪口蹄疫,20日后对已阉割首免的仔猪再强化免疫注射一次猪口蹄疫,同时发放强化免疫证明,免疫血清监测达到70%以上;对各养殖户新购进的生猪未进行强化免疫的(无强化免疫证明),由养殖户自行到镇农服中心申报免疫,再由农服中心派人实施和监督。各村(居)要广泛宣传,积极配合镇农服中心开展工作,确保免疫质量。

   (七)加强监控。镇农服中心要组织人员对全镇的养殖大户免疫、消毒情况进行监控督促,对进、出栏生猪进行台帐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101号通告,未经许可禁止到区外、市外购买仔猪、种猪。

   (八)做好无害化处理。养殖户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病死后不能乱丢乱弃,必须进行深埋,并投放生石灰等消毒药。由各村(居)、社组织实施,镇农服中心负责监督。

   (九)严格执法。加大对销售、运输、使用病死猪肉的打击力度,禁止出售、经营、屠宰病死动物,农服中心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 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琼任组长,政法委员陈邦学、副镇长王忠明任副组长,向军、代琳松、吴丽菲、傅孝强、王波、李远胜、雷光游、谭小林、董旭、刘俊伟、张登友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由傅孝强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成立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防控应急队,由副镇长王忠明任队长,傅孝强任副队长,各村(居)主任和镇农服中心干部为成员。

2. 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防控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镇农服中心要负责组织采购疫苗、消毒药品、器械、免疫副反应抢救药品等防控物资、防疫人员免疫技术操作培训、开展免疫等工作;镇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各村(居)要负责组织实施消毒工作,宣传动员要求养殖户自觉开展环境卫生消毒、圈舍消毒、免疫注射;村社干部要负责监督防疫人员的防疫工作。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为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户增收,必须高度认识搞好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镇农服中心、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突出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各村(居)也要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宣传,做到宣传到场、到户、到人。

   (三)落实经费,推进工作

镇政府将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物资需求情况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各村(居)也要按照工作需要落实必须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推进顺利。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对各村(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春秋防结束后,镇农服中心要进行自查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查漏补缺;并随机抽查包片人员对畜禽的免疫质量,采取血送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抗体检测,利用抗体检测结果,分析免疫效果。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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