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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43A/2022-00012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马武镇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马武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马武府〔2022〕37 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马武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的通知
字 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辖)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涪安委发〔2022〕1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同意,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道安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杨  浩 镇政府副镇长

副主任:李远胜 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董  旭 马武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向  军 镇党政办负责人

        王  波 镇应急办负责人

        吕  静 镇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傅孝强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丽菲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石  斌 马武教管中心主任

        张登友 马武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  果 马武司法所所长

        刘才东 交巡警马武公巡队队长

镇道安办是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构,设在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李远胜负责镇道安办日常工作,卢伟、石淑平二位同志为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陈伟、谭小林、余精卫三位同志为兼职安全协管员。

二、工作职责

镇道安办按照委托执法权限,组织相关力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排查乡村道路隐患以及人车隐患,督导辖区农村劝导站开展工作,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等。指导各村(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村委会书记负总责,综治专干具体负责的村级监管体系。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辖区县道以下(不含县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深入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四)定期与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五)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车管业务,建立本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和警保联动快处工作。

   (六)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执法权限,组织“6+5”支力量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执法工作,对农村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罚。

   (七)负责辖区劝导站建设,监督、指导劝导站做好农村道路的“看、查、劝、宣、纠、封、报”等。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区道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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