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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748708351/2021-00019
  • 主题分类
  • 地质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南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南沱府发〔2021〕15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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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近期,万州、云阳等地发生危岩崩塌、山体滑坡致人伤亡事件,8月8日强降雨以来,我区石沱、义和、清溪、龙桥等地也相继出现危岩崩塌、滑坡等灾险情。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仍将有阵雨天气,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保持高度警惕

当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易发期,强降雨导致滑坡土体和危岩裂缝吸水饱和,雨后一段时期内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各村(居)委、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坚决克服懈怠情绪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隐患,迅速撤离群众

各村(居)委、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动员乡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重点对群众房前屋后的边坡、地坎、危崖、山沟、河道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村庄、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福利院、集镇等)、江河两岸、库区周边、交通沿线、旅游景点等重点防范区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每处隐患点的活动情况,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近期新增的隐患点,规资所要组织地勘单位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各村(居)委、相关部门制定专项防灾预案,落实好巡查、监测预警和防灾避险、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有关单位对排查出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撤离避险;若不能准确判断的,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风险研判,立即做出是否撤离群众的决定。同时要做好撤离群众的生产生活安排,保持社会稳定,落实现场警戒措施和工作人员,严防撤离人员回流。排查结束后,各村(居)委、相关部门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造册,并就地灾类型、危及范围、危害程度、监测人员、防治措施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详见附件),并于9月8日前报送至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村(居)委、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要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的保障,确保应急值守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调配。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应急演练,提高防范能力,一旦发生灾险情,要及时启动预案,果断疏散人员,严防次生灾害,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

各驻村部门、各村(居)委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改任务纳入常态化管理,落实到村社,落实到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每一名四重网格员(责任人)。规资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力配合地勘单位开展好全镇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农服中心、村镇建设中心、应急办、执法大队、文化服务站、产业服务中心、教管中心、清溪供电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学校、居民点、道路、水利工程、企业等重点地段的隐患排查、排危除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涪陵区南沱镇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台账(附件见链接)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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