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任用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通知》(涪食药安办发〔2021〕8号)通知要求,经各村(社区)认真组织推荐,并经镇政府批准同意,现任用邹敏等12名人员为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