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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748708351/2021-0002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南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修订《2021年南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南沱府发〔2021〕19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修订《2021年南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 号: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2021年南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已重新修订,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南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规范我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镇人民政府,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急安全事故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相关责任单位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训练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五、机构设置及分工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心雄

副组长:何鹏、杨帝林

成  员:向劲松、何良英、刘家奇、康徐、丁春志、周元强

职  责:(1)发布、启动、撤销应急响应命令;(2)掌握事故动态,决策应急措施方案,指挥抢险救援行动;(3)科学统筹调动、安排救援力量,调拨救援资金和物资设备;(4)检查和督促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5)根据事故现场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恶化,保证救援效果。

   (二)人员分工

1.应急协调组

组  长:向劲松

副组长:秦溱、郭小莉

成  员:汤益、刘春梅、吴书明、李道惠、朱艺、蔡美玲  

职  责:(1)了解、掌握动态,及时按规定程序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上报事故相关情况和救援进展;(2)上传下达,按照区级组长(指挥长)的命令及时下达指令,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通知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到达现场;(3)督促和检查应急救援措施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向组长汇报;(4)协调处理好应急救援中的问题,保证通讯系统畅通;(5)做好应急值班。

2.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  长:向劲松

副组长:邓福刚、况智彬、刘群英、陈伟

成  员:何荣辉、陈飞、谭国林、朱兴明、袁小林、李鱼、何涛、王勇(小)、秦顺利、黄岗、陈江、专职消防队、涉及村应急队员。  

职  责:(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及时调动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2)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行动;(3)本着“先人后物”的原则,行动迅速果断,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领导小组及组长汇报情况;(4)对事故原因不清、情况不明,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专业性强的救援行动,要在专家指导下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向劲松

副组长:周明

成  员:刘于波、张权、陈胜发、胡世权、李贤成、杨显忠、王枢阳、杨若兰  

职  责:(1)搭建临时救援安置点,准备应急救援物资;(2)做好事故受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为受灾人员和家属及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吃、喝、住、穿、行等相关保障;(3)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其他应急救援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4.秩序维护组

组  长:刘家奇

副组长:何源

成  员:刘官鑫、王勇(小)、王栋、张甲林

职  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救援车辆的畅通及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单位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逃逸,转移、隐匿财产。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刘家奇

副组长:何源

成  员:派出所民警、应急办工作人员、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职  责:(1)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2)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3)配合上级做好善后工作。

6.医疗组

组  长:何良英

副组长:陈俐君、洪英娟

成  员:胡小梅、张光容、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

7.信息组

组  长:何良英  

副组长:张权

成  员:刘芸巧、蔡美玲、罗倩宇、聂影

职  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查发布和公布工作。及时明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群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六、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一)一般事故响应

由事故发生单位镇辖应急管理部门、事发单位安全监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监管部门、镇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二)较大事故响应

配合区政府、区应急局,事故单位安全监管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区政府、区应急局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三)重大事故响应

启动本预案及相关责任单位救援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区政府、区应急局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报告事故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四)特别重大事故响应

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局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七、救援行动

   (一)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特殊行业,在专家指导下,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二)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特殊行业,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三)公安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划定警戒区,及时通知车故区城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救灾天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四)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五)应急指挥部通知相关单位和行业做好运输、交通、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八、救援力量组成

事故单位应成立由专职的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救援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单位或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外,还应与临近的单位或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事故实际情况,调度全镇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必要时由镇救援指挥部请求上一级政府给予帮助。

九、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二)停止事故地点的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三)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及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立即搜救被困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并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五)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物理、化学检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六)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死亡。

   (七)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十、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评估

协同上级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照规程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报告,要收集和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报告等资料,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

十一、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事故救护队必须携带安全防护设备(防毒面具等)和必要的救灾设备才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实施救援。所有应急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材才能进入非事故区域实施应急工作。所有工作地点都要检测气体成分和温度等,保证事故抢救作业地点的安全。

十二、后期处置

镇人民政府及应急、民政、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助事故单位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自身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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