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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748708351/2022-0000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南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2-02-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南沱府发〔2022〕4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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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力度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圆满地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结合南沱镇实际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人员,现调整南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小组,负责协助区、镇做好本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其成员如下:

王家湾居委:邹敏;龙驹村:秦海艳;红碑村:陈梅;

秀山村:杨城;金鸡村:杨绪莲;南沱村:周容; 

关东村:况天兰;连丰村:孙雪;治平村:况天学;

石佛村:李建明;焦岩村:罗玄;睦和村:蒋春梅。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承担本村农产品生产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网格内食用农产品重点监管名录,登记造册备案;

二、掌握网格内果蔬种植(含食用菌)、畜禽水产养殖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质量安全状况;

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协助乡镇街道网格监管员开展宣传培训;

四、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管理技术,协助乡镇街道网格监管员开展用药技术指导;

五、协助乡镇街道网格监管员督导辖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获证主体认证标识的规范使用;

六、协助乡镇街道网格监管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抽样和合格证开具等工作;

七、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和事故应急处置;

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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