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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748708351/2022-00007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南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南沱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南沱府发〔2022〕6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南沱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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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将重新修订后的《涪陵区南沱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南沱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事故,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严格火源管理,强化依法治火,扎扎实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二、总的目标

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和火警的发生,确保全镇当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万分之一指标以内。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何   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晓钢 党委副书记

        向劲松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周元强 副镇长

成 员: 秦   溱 党政办主任

        郭小莉 应急办主任

        况智彬 农服中心主任

        刘官鑫 平安办主任

        刘于波 经发办主任

        张甲林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周  明 财政办主任

        陈俐君 社事办副主任

        何荣辉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邓福刚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陈   江 文服中心主任

        王   勇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李   霞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祝小凤 社保所副所长

        何  源 派出所所长

        秦嘉麟 教管中心主任

        廖  梁 司法所所长

        洪英娟 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况智彬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飞、周永红、刘甜甜为成员,并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火场扑救指挥部

总 指 挥:何 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陈晓钢 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向劲松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总指挥:周元强 副镇长

成员:秦溱、郭小莉、何源、周明、况智彬、陈飞。

指挥部职责:一旦接到火情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详细了解火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指挥扑救,随时组织、指挥、调动扑火队伍、扑救物资,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决定是否请求支援。

   (三)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组(分两个小队)

组  长: 陈晓钢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向劲松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家奇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丁春志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周元强 副镇长

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安排工作,下设两个小分队:

    1.交通指挥分队

队 长:向劲松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张休硕、王俊杰、邓福刚、王栋、袁小林、朱兴明、何涛、李鱼、李道惠。

该分队接警后15分钟到现场,负责交通指挥,并在主要岔路口设置标识、路标、清除路障,确保消防车辆与救援人员畅通无阻到达火场,同时与起火所在地村居委会联系,安排好向导3—5名,带领灭火队伍快速赶往火灾发生地。

2.现场扑救指挥分队

队 长:周元强 副镇长

成 员:陈胜发、曾光祥、张权、吴小华、冉光文、陈汉、王勇(大)、任小平、王鹏凌、陈江、陈朝忠、谭江、黄岗、王勇(小)、何荣辉、秦顺利、李贤成、胡世权、张小林、刘于波、汤益、任传明、肖代权、高仕龙、李世国、易小红、李霞、秦溱、何静、陈蓉、祝小凤、刘友会、杨昌兰、陈春宇、陈曦、郑佳洪、胡小梅、陈梅、吴晓丽、况怡、张春、潘金秀、李道惠。

该分队领导要靠前指挥,现场组织实施,把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一旦发生山火要明确怎么防,人员怎么进出等,以保证发生火情时不忙乱,维护好现场秩序。在林火扑救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昼夜温差不大的特殊条件下,夜间时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火头应由经培训的扑火队员扑打,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山火扑灭后要拉网式清除余火,严防死灰复燃,最大限度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3.火情起因查处组

组 长:康 徐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况智彬、陈飞、何源、廖梁、刘官鑫、张甲林、王子华。

该组负责火情起因的查证和肇事者的查处,并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及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火灾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区防火办报告。

4.信息收集整理汇报组

组 长:何良英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郭小莉、刘春梅、吴书明、张权、罗倩宇、李婳、朱艺、周永红。

该组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灾情的信息收集、整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申报制度。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帝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秦溱、张光容、蔡美玲、舒波、黎智、王小勇、汪孝甫、周明、吴雪红、何科、黄霞、周媛。

该组负责物资准备、调动、通讯保障和车辆调度。

6.医疗急救组

组 长:何良英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副组长:洪英娟

成 员:秦翠英、何勇。

该组负责准备急救药品、救护车辆,对伤员进行救治和运送。

7.火场看护组

火场扑灭后,由火警发生地村(居)委会书记担任组长,立即组织20—40人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20人左右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直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保持通讯畅通

各领导小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南沱镇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23-72735002。

五、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对引发森林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及肇事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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