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涪陵区2025年南沱镇睦和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南沱镇睦和村1、2组。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高标准荔枝园30亩(含土地整治、购买苗木、喷药水设备等),建成大棚1300平方米。
四、补助标准
38万元。
五、资金来源及规模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03号),金额 38万元。
六、实施期限
2个月。
七、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子维
八、绩效目标
项目建成后,提升果园管理技术水平,提升果品品质,提升睦和村水果品牌效应,带动周边20户果农增收,受益人数2031人,其中脱贫户52人。
九、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进度100%
十、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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