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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00957829/2020-00007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清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0-07-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清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供水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清溪府发〔2020〕17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清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供水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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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属(辖)各单位:

现将《涪陵区清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供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涪陵区清溪镇农村饮水安全

应急供水预案

为应对旱情等极端天气或用水高峰期缺水情况,切实保证全区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排送水车、搭建临时供水管网等措施解决缺水地区群众饮水安全,保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水量、水质、用水保证率等指标达标,满足脱贫攻坚普查饮水专项达标要求。

二、应急送水对象

辖区丰收、胜利、青龙、双龙、四合、石坝、全心、建设、平原等村及祥和社区、土地坡小学、清溪中心小学校、涪陵四中等有供水需求的单位。

三、送水形式

在缺水期间,对于分散供水居民,根据统计情况组织车辆为辖区缺水用户送水上门;对于集中供水居民,每天由专用车辆将清洁饮用水运送至集中供水水池,通过现有供水管网为居民提供安全饮用水。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张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芙蓉(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

        杨帝林(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夏祥林(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夏春燕(党政办主任)

        唐红斌(平安办主任)

        王忠明(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洁君(清溪司法所所长)

        刘  波(清溪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王忠明任办公室主任,由李想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具体工作组及职责

1.信息收集组: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向各村(社区)等用水需求单位收集缺水情况并向区水利局报送相关信息。

2.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安排车辆及路线规划等事项;由农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负责送水工作。

3.秩序维护组:由镇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化解因缺水情况引起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村(社区)干部负责维护现场取水秩序。

4.舆情引导组:由党政办负责关注因缺水引发的负面舆情,及时做好正面引导回复,防止负面舆情传播。

   (三)落实应急送水措施

1.农业服务中心第一时间报告领导组组长,并按领导组组长指示启动应急送水预案,同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

2.根据需求将送水车装满后达到指定位置与现场秩序维护人员会合,听从安排,向缺水居民有序供水。

3.现场秩序维护人员在饮用水送达后,负责组织用户安全有序排队取水,维护现场秩序,并将应急供水现场状况、送水车动向及时向党政办和农业服务中心汇报。

4.如是极小范围缺水,由所在村(社区)协调组织人员向缺水居民提供安全饮用水;如是大范围缺水,由农业服务中心及时协调组织车辆向集中供水水池运送安全饮用水,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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