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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00957829/2021-0001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清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榨菜生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清溪府发〔2021〕9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榨菜生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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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社区)委员会、榨菜生产企业: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压力增大,为实现我镇榨菜生产经营、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按照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镇榨菜生产实际,现就切实加强榨菜生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村民(社区)委员会、榨菜生产企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制定周密方案,落实过细过硬措施,组织力量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抓实疫情日常防控措施落实

榨菜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高度关注、及时掌握全国疫情动态及防控要求,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教育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及其家庭人员有无到高、中风险地区居住(旅行)和与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清溪人员密切接触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上报和居家隔离稳控工作。生产加工期间,从业人员必须每天检测体温、戴口罩上岗,严格口罩使用时限并及时更换和消毒处理,严格废弃口罩规范处置;要正常启用洗手盆、消毒池等设施,厂区、车间、库房、职工接送车辆必须每天清洗消毒;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严禁职工就餐席桌制,实行错时分餐;不安排人员到高、中风险地区出差;尽量减少开展人员集中聚集等方面的活动,如必须开展此类活动,应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严格落实重点地区来(返)清溪人员健康管理

对江苏省、四川省、辽宁省、湖南省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涪人员,要严格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对湖南地区来涪返涪人员开展健康排查的紧急通知》(涪肺炎指办[202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部分地区来涪返涪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知》(涪肺炎指办[2021]87号)、《关于做好四川省、辽宁省部分地区来涪返涪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知》(涪肺炎指办[2021]8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管理,并逐一落实到位,不留任何死角。

四、扎实做好外来货运车辆及驾乘人员管控

要求所有进入厂区的货运车辆及驾乘人员,必须登记备案、体温检测、戴口罩、扫码(行程码、健康码)检查轨迹、车辆消毒。对高、中风险地区来清溪返清溪运送产品及物资驾乘人员,要派专人接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安排专门地方休息,确保驾乘人员不与外界接触,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及村(社),配合做好有关规定管理。

五、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按照辖区负责原则,各村民(社区)委员会要落实专门人员,督导检查辖区榨菜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榨菜生产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措施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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