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依据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77号)文件、《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207号)和《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涪陵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农委发〔2024〕32号)文件。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耕种村、社集体机动地的补贴给予实际种地农户。
2.补贴依据。以2010年确权耕地面积作为对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
3.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我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
4.补贴程序。根据农户补贴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补贴农户。乡镇街道核实核定每个补贴农户的补贴面积,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全区申报的补贴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后,由乡镇街道负责将补贴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每个公示期应不少于7天,所有时间均含节假日。
三、咨询电话
023—72714155。
四、受理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五、举报电话
023—727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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