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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30668998/2025-0002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青羊镇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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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纳入决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含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办、党群办、人大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办等办公室。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本级)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14.1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4.44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获得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400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014.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5.00万元,增长1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获得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4.1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014.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4.44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职工保险上涨4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26万元,占52.59%;项目支出954.90万元,占47.4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14.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4.44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获得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4.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5.00万元,增长1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获得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4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7.83万元,增长35.51%。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4.44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获得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4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7.83万元,增长35.5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59万元,占48.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14万元,增长27.5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63万元,占14.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0万元,增长5.55%。

(3)卫生健康支出57.52万元,占2.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0万元,下降5.27%。

(4)农林水支出275.94万元,占13.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6万元,下降11.27%。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4.00万元,占1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00万元,增长100.00%。

(6)住房保障支出55.47万元,占2.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6万元,下降20.68%。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9.2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882.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33万元,增长2.95%。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津贴、社保、奖金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修养金等。

公用经费176.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04万元,增长32.25%。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经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2万元,下降4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8万元,增长5.67%。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日常运行所需油费、维修费及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2万元,下降4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8万元,增长5.67%。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56%。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30万元,下降23.26%。本年度差旅费支出8.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77万元,增长144.98%。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0.92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5.03万元、邮电费14.16万元、差旅费8.06万元、会议费2.53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工会经费12.02万元、福利费1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04万元,增长32.2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965.2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所有项目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杏

电话:023-7273000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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