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基层治理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法制、武装、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 党的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人大、统战、人事、基层党建、编制、群团等职责。
3.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4. 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5. 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我镇共有机构1个,其中行政编制机构1个。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2999.91万元。较上年增加985.75万元,增长48.9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以工代赈项目650万元,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200万元。
数据组成是:2025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99.9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2999.91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本年收入情况。2025年度收入2999.91万元,较上年增加985.75万元,增长4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9.91万元,占比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
(二)本年支出情况。2025年度支出2999.91万元,较上年增加985.75万元,增长48.94%,其中:基本支出1044.88万元,占比34.8%;项目支出1955.03万元,占比65.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比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为2999.91万元。较上年增加985.75万元,增长48.9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95.91万元,本年支出2995.9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981.75万元,增长48.7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6.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6.88万元,占比32.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2.92%,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纪检监察、财政等依法行政和机构正常运转,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0万元,占比0.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事业支出和支持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46万元,占比5.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18万元,占比11.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13%,主要用于全镇社会保障等事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6.06万元,占比1.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67%,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医疗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88.04万元,占比2.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支出。
农林水支出1031.44万元,占比34.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31%,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2.90万元,占比19.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主要用于辖区中小企业发展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65.64万元,占比2.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3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0.20万元,较上年减少12.55万元,下降1.4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68%。公用经费174.68万元,较上年减少1.83万元,下降1.0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5.12%。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0万元,本年支出4.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100.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共计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7.5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40%。
(二)具体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1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2.40%;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7.58%.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5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3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8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53.36%,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9万元,较上年无增减,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5.04万元,较上年增加6.98万元,增长86.60%。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3万元,下降1.0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4.67万元,占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4.39万元,占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
九、单位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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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羊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
执行率得分: |
9.61 |
自评总分: |
99.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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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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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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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5 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涪陵发改发〔2024〕16号)要求,涪陵区青羊镇2025年安镇片区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650万元,主要用于青羊镇硬化通村道路和入户路7927米,其中3.5米宽硬化路5470米,3.0米宽硬化路2457米;河道清淤830米,河道护岸整治1796立方米,山坪塘整治21口。 |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5 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涪陵发改发〔2024〕16号)要求,涪陵区青羊镇2025年安镇片区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650万元,主要用于青羊镇硬化通村道路和入户路7927米,其中3.5米宽硬化路5470米,3.0米宽硬化路2457米;河道清淤830米,河道护岸整治1796立方米,山坪塘整治21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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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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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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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长度 |
米 |
= |
830 |
830 |
0.00 |
100 |
30 |
3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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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硬化通村道路和入户路长度 |
米 |
= |
7927 |
7927 |
0.00 |
100 |
30 |
3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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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受益农户数 |
人 |
≥ |
230 |
230 |
0.00 |
100 |
30 |
3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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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7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