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羊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具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打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标志性成果。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完善。我镇现有行政执法人员9人,全部入驻“执法+监督”系统,认领行政执法事项124个,行政检查561家次,累计参与行政执法活动1027人次,行政处罚481个,道路交通委托执法700余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和检查12次,行政强制2次(违法建筑拆除,面积22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执法人员配备统一着装,执法装备。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有关要求,未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明确行政管理职能。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职责,实现了政企、政资、政事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未发生因职责不明而引发的纠纷。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和发展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并加大指导监督力度,逐步扩大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范围,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尽可能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积极开展“一站式”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利用便民服务大厅,各行政执法部门集中开展工作,各村(居)通过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开栏进行政策宣传和“四务公开”,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今年我镇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农业服务中心全部入驻,实现群众办事“零距离”。加强政务建设。每半个月对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各村(居)的指导,定期检查“四务公开”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做好强化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今年我镇废止规范性文件0个,制定规范性文件1个。
(三)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工程发包、人事变动、民生实事等重大事件决策时实行征求意见制度,实施《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镇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政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决策权限或违反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决策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聘用法律顾问条件、主要职责、权利义务等,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四)务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法治宣传站、标语、横幅、海报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和法律服务等活动10余次,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教育和宪法宣传,加强禁毒、消防、反诈骗、反赌博、反拐卖、反邪教等方面普法宣传,2024年期间,共计发放普法读物1000余册,普法用品100余件,派发法律宣传资料3500余份。二是迭代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规范化建设1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统筹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资源,全力做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等工作,2024年为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40件次。在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扎实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专项行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4场次,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434件次,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成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重要力量。三是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规范建立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设立调解室13个,发展培养人民调解员104名,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2场次,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年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07件,调解成功207件,履行205件,涉及金额100余万元,人民调解基层纠纷化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协议履行率99.03%.
(五)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开展驻点招商,营造全民招商良好氛围,构建镇域企业成长新生态。始终坚持“企业无小事”理念,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叫响做亮“服到位、零距离”营商环境品牌,持续完善和细化服务企业办事流程,强化企业诉求闭环解决,强化惠企政策落实见效,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经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一企一策”培育帮促工作靶向助力企业发展。推出“帮代办”“延时办”服务,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2024年以来,共受理企业“一件事”办理事项200余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30%,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4年新注册企业93家,同比增长93%。二是拓宽渠道,激活镇域经济发展新动力。坚持“抓招商就是抓发展”理念,深入挖掘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集思广益,召开乡贤座谈会1次,镇党委政府领导共计走访、回访企业68次,相关科室走访、回访企业80余次,通过电话访问企业300余家,搜集招商线索8条并进行洽谈对接,引进市外企业5家,完成协议资金2.06亿元,到位资金2027万元。顺利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认真履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坚持抓学习,强化法治思想理论武装。全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镇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由镇党委书记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镇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全镇领导和干部职工参加,要求全镇上下要深化学习教育、吃透基本精神,深刻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通过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体现建设法治政府各方面、全过程,更好地转化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抓好基层治理,提高法治能力。二是坚持重宣传,形成全民法治思维。将法治建设宣传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情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和普法宣传员一起将法律知识带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督促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负责人必须依法办事,做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三是坚持强制度,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我镇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配齐配足司法所工作力量,让司法所积极参与到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健全法律顾问的管理办法,确保法律顾问制度更好的服务于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坚持严作风,廉洁自律守底线。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八项规定,带头承诺拒收红包,带头抵制奢靡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奢靡之风,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利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坚持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好形象。我镇2024年度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大部分利用传统的传单、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没有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宣传法律知识。接下来,将积极创新学法、普法的载体,利用新媒体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增加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自觉性。
(二)依法行政观念有待加强。部分党员干部在依法行政方面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要求,依法行政水平亟待提升。个别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内涵理解存在偏差,习惯于依赖过往经验开展工作,“人治大于法治”的陈旧执政观念依然较为常见,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严重相悖。整体上,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刻,辖区各部门间协作不足,各自作用未能充分彰显,执行力度疲软,法治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应付了事的心态与形式主义作风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严重阻碍了法治建设的推进与发展
(三)基层法律专业人才有待提升。我镇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人员中,包括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司法所等部门绝大多数并非法律专业,没有接受过系统性、专业性法律教育,对法律法规条文存在着理解不到位问题,导致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专业知识不足,执法水平不高,严重影响和制约我镇法制建设,基层需要完善各方面机制体制,加大法律人才的引进,充实基层法律力量,提高执法能力。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强化政治引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确保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密围绕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辖区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狠抓工作实绩,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工作责任,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二是完善学法普法考核机制。建立学法普法考核机制,改进工作方式、考评方式、监督方式,实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学法进度与效果,促进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有效发力,营造出良好法治氛围。深入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社会依法行政。紧紧抓住群众普法教育不放松,查找普法教育薄弱环节、制定精准分类宣传教育方案,充分运用送法上门、切实将法律知识普及落实到全镇的每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