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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983541XE/2022-0003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石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2-09-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石沱府发〔2022〕13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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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辖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涪陵区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涪陵府办发〔2021〕1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好、管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向  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  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王  德    党政办负责人

        唐  扬    经发办主任

        林  英    财政办主任

        王  雷    规建办负责人

        胥  霞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胡楗为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邹  翔    应急办负责人

        李  鹏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喻小松    石沱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郑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胥霞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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