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行政机构1个,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如下:
1.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
2. 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4. 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的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5.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2.事业单位5个,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如下:
1.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便民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执法方面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产业发展相关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承担村居事务相关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属于正处级行政单位,设有1个行政单位和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为石沱镇人民政府(本级)、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居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行政在职在编36人,事业在职在编60人。与去年相比上升1.69%,原因是1人退休,新增6名,调入单位1名,调出外单位5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5年度收入总计3950万元,支出总计39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8万,主要原因是去年集中支付各项新增移民项目,今年新增移民项目仅石沱镇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故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5年度收入合计3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8万,主要原因是去年集中支付各项新增移民项目,今年新增移民项目仅石沱镇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故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7万元,占98.4%;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3万元。
3.支出情况。2025年度支出合计3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8万,主要原因是去年集中支付各项新增移民项目,今年新增移民项目仅石沱镇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故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02万元,占68.4%;项目支出1248万元,占31.6%;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及时支付应付未付款项,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5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738万.主要原因是去年集中支付各项新增移民项目,今年新增项目仅石沱镇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故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890万元,增长30.54%,主要原因是社保调标、人员薪资变动、新增支付长南燃气管线建设三窍村临时用地补偿费、坟墓补偿费和工作经费、2020年改建石沱镇长益村乡情陈列馆、新修光明村乡情陈列馆工程款、涪陵区石沱镇梧桐村溪边幸福桥建设工程工程款等款项。较年初预算数增长814万,主要原因全年根据实际进行对年初预算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890万元,增长30.54%,主要原因社保调标、人员薪资变动、新增支付长南燃气管线建设三窍村临时用地补偿费、坟墓补偿费和工作经费、2020年改建石沱镇长益村乡情陈列馆、新修光明村乡情陈列馆工程款、涪陵区石沱镇梧桐村溪边幸福桥建设工程工程款等款项。较年初预算数增长814万,主要原因全年根据实际进行对年初预算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及时支付应付未付款项,收支平衡,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万元,占3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万元,主要原因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新增支付长南燃气管线建设三窍村临时用地补偿费、坟墓补偿费和工作经费、2020年改建石沱镇长益村乡情陈列馆、新修光明村乡情陈列馆工程款、涪陵区石沱镇梧桐村溪边幸福桥建设工程工程款等款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5万元,占4.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主要原因人员薪资增长、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9万元,占17.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万,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补缴职工2022-2023年度应缴未缴的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167万元,占4.39%,较年初预算数下降74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部分款项应付未付。
(9)节能环保支出275万元,占7.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主要原因人员薪资增长。
(10)城乡社区支出185万元,占4.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万,主要原因人员薪资增长。
(11)农林水支出923万元,占24.2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15万,主要原因人员薪资增长。。
(12)住房保障支出140万元,占3.68%,较年初预算数增长86万,主要原因人员薪资增长,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90万,增长25.95%,主要原因社保调标、人员薪资变动,补缴2022-2023年度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医疗和其他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万,增长57.44%,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办公开支增加;往年由往来款项支付的职工伙食费,2025年由预算指标支付,故新增支付2024年、2025年职工伙食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9万元,降低90.26%,主要原因去年集中支付各项新增移民项目,今年新增移民项目仅石沱镇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故收入减少。本年支出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9万,主要原因新增支付:去年集中支付各项新增移民项目,今年新增移民项目仅石沱镇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故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是严格落实我镇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我镇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本单位2025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本单位2025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保险费、年检费、修理费、停车及洗车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5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0.9万元,主要原因历行节约、缩减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新入职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2名,新增新录用人员培训费用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万元,增长32.63%,主要原因是往年由往来款项支付的职工伙食费,2025由预算指标支付,故新增支付2024年、2025年职工伙食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表10-1)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嘉,联系电话:7272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