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责在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民生事务,应急保障,平安建设,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为44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编制2人。2024年单位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5人,工勤编制人数2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634万元,支出总计36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万元,增长55.21%,主要原因是:新增支付:涪陵区石沱镇富广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凉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等三峡移民项目、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万元,增长55.21%,主要原因是:新增收入:涪陵区石沱镇富广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凉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等三峡移民项目、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3万元,占75%;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11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万元,增长55.21%,主要原因是新增支付:涪陵区石沱镇富广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凉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等三峡移民项目、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1774万元,原因是三峡后续资金本年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040万元,占29.00%;项目支出2594万元,占71.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及时支付应付未付款项,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3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3万元,增长55.21%。主要原因是新增支付:涪陵区石沱镇富广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凉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等三峡移民项目、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万元,降低0.32%。主要原因是资金未划拨到位,部分项目应付未付。较年初预算增加211万,增长12.8%.全年预算根据实际进行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11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万元,降低0.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应付未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根据实际进行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1万元,下降100.00%。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5万元,占44.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2万元,占17.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
(3)卫生健康支出68万元,占3.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政策性医保基数上调。
(4)农林水支出440万元,占23.66%。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2万元,占6.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企业扶持项目。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支付石沱镇各村(居)2024年耕地保护受差异化奖补资金、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占2.58%,较年初预算数降低16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根据实际进行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性社保基数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医疗和其他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是本年天气炎热,森林防火工作增大,加大了巡逻排班。加之脱贫攻坚回访等工作,增加走访宣传等日常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91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万元,增长81.46%,主要原因是新增支付:涪陵区石沱镇富广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凉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等三峡移民项目。本年支出2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万元,增长96.65%。主要原因是新增支付:涪陵区石沱镇富广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凉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酒井村农村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等三峡移民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保险费、年检费、修理费、停车及洗车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63.2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森林防火压力大,培训、会议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运行开支增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余嘉 023-7272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