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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478XD/2021-00018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同乐镇
  • 成文日期
  • 2021-08-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乐乡防汛抗旱应急响应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同乐府发〔2021〕8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乐乡防汛抗旱应急响应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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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乡辖各部门:

据气象资料,受高原槽和切变线共同影响,6-8日四川东北部有一次较强降雨天气过程,累计雨量200-300毫米,四川境内嘉陵江、涪江、沱江水位上涨明显;7-9日,重庆市从西到东有一次明显的强降水天气过程,累计雨量100-150毫米,局地200毫米以上,降雨时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我区累计雨量70-120毫米,局地150毫米以上。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II级预警和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渝汛指〔2021〕10号)、《关于调整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渝汛指〔2021〕11号)和重庆市涪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发布洪涝及山洪灾害橙色(Ⅱ级)预警和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涪汛发〔2021〕16号)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同乐乡防汛抗旱应急相应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乐乡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专项工作方案

一、成立指挥机构

   (一)成立指挥部

指 挥 长:杨  陵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钟道福  党委副书记

          蒋  杰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黄建明  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乡长

          孙璟道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  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李文元  副乡长

成    员:乡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青羊国土所、同乐派出所、同乐教管中心、同乐卫生院、青羊供电所、同乐水厂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乡农服中心,由乡农服中心主任钱朝元任办公室主任,乡农服中心水利负责人代益福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下设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乡应急办、乡党政办

主要职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区政府报告,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组长:钟道福,副组长:曾庆祝,成员:秦于杰、吴易峰、杨净凌、向芸奇、薛丁华。

2.现场抢险救援组

牵头部门:乡应急办、乡农服中心

主要职责:根据处置工作方案,接受指示,组织处置,排除险情,控制事态,同时负责灾区受困人员搜救,抢救伤员,调度救援力量。组长:孙璟道、陈东,副组长:李开国、钱朝元,成员:郑波、李继红、陈和平、罗洪斌、梁政、代益福、杨继红、杨建康、乐虹兵、王坤、吴森、余兴龙、姚家益、刘明、吴波、汪应林、谢辉、夏勇、段帮华、陈义云、杨中友、何正文、许春、勾俊、杨超及同乐消防应急救援队。其中王坤、吴森、吴波、汪应林、谢辉、梁政、杨建康负责救援器材调配和使用。

3.后勤保障组

牵头部门:乡财政办

主要职责:落实现场应急物资、路标指示、应急通信、交通运输、食品供应、供电、供水、生活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组长:黄建明,副组长:吕文磊,成员:陈亦、陈翼、杨云刚、王忠琴。

4.医学救援组

牵头部门: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组织卫生院人员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组长:钟道福,副组长:杨红武,成员:谭伟、秦霞。

5.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乡党群办、乡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救援现场摄影、照像、撰写新闻通称、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及网络舆情引导等工作,组长:蒋杰,副组长:罗军、赵程,成员:肖永凤、彭琼、刘芝渝、张天全、陈姿邑。其中刘芝渝和张天全负责摄影和照像。

6.人员疏散组

牵头部门:乡应急办、乡社保所

主要职责: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组长:李文元,副组长:张晓林。成员:卢文模、李文举、张美滑、刘坤秀、赵义云、罗朝林、夏琴、夏娟、鹿豆豆、张伦琴、贺帮琴、陈莉。

7.善后处置组

牵头部门:乡社会事务办、乡退伍军人事务办

主要职责:负责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心理辅导、社会稳定等善后处理有关事宜。组长:钟道福,副组长:冯小江,成员:董志强、蒲世莲、陈平、秦玉。

二、救援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由事故所在村或单位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党政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正、副组长,并立即调集各救援赶赴事故现场,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和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在抢救的同时向有关职责部门报告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即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报告人、联系电话、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简要情况以及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现在采取的措施)请求救援支持。

   (二)现场救援组接到指令后,应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现场环境,组织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并维护好现场救援秩序,救援职责部门到达现场后,应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投入事故抢险,抢救伤员,抢救财产等救援工作。

   (三)伤亡事故处理及结案:按照事故处理的权限,根据事故等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上级指挥部,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2.受灾村(居)干部应根据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本工作方案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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