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571006/2023-0004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武陵山乡
  • 成文日期
  • 2019-05-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武陵山乡政府性投资项目竞争性比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武陵府发〔2019〕6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武陵山乡政府性投资项目竞争性比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 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涪陵区武陵山乡政府性投资项目竞争性比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涪陵区武陵山乡政府性投资项目竞争性比选

管理办法

依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发〔2018〕13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划和加强全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发〔2015〕34号)文件及相关规定,预算或财政审核金额在50万元以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坚持“集体研究、择优选择”的原则,参照《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阳光村(社区)建设活动工程阳光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建委发〔2013〕236号)相关要求,实行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竞争性比选管理办法:

一、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本乡限额(50万元)以下政府性投资项目竞争性比选工作的领导,成立武陵山乡政府性投资项目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王业平同志任组长,冉庆禄、盛小勇、庞久权、徐国彬、李勇等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乡政府性投资项目竞争性比选招标管理办公室(简称竞标办)、评标小组。

竞标办由盛小勇同志兼任主任,副主任黄国权,成员有韩勇、王永群、邱玉林,由邱玉林任专干,负责组织全乡政府性投资项目竞争性比选项目招标日常管理工作。

评标小组由盛小勇同志兼任小组长,冉庆禄、庞久权、徐国彬、李勇等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竞争性比选招标的评标工作,评标成员由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村级项目由1名所在村的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小组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标工作,主持召开评标会议,发放中标通知书。

二、适用范围

全乡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算或财政审核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10万元以上的,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招标,10万元以下项目按财务管理制度由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按《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基〔2013〕23号)执行。

三、基本原则

工程项目竞争性比选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乡竞标办是本行政区城内所有限额以下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竞争性比选招标的管理部门,负责对乡村两级的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招标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区、乡两级纪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

四、主要职责

乡竞标办具体负责本乡区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招标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本办法;二是负责制订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招标的管理规则;三是负责乡竞标办的服务工作;四是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核验;五是受理和发布各类竞标信息,为竞标各方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投标场所;六是协助做好竞争性比选招标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七是负责竞标现场的秩序管理。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依据自行职责,共同做好相关竞标工作。

五、基本程序

乡竞争性比选招标活动一般按照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报名、资格(质)审查、招标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验收、资料归档等基本程序操作。

   (一)竞标申请项目责任部门(或村)为招标人,招标人应向乡竞标办提出竞标申请,填写“武陵山乡建设项目竞标审批表”,并附计划文件(或党委会议记录、纪要)、预算(或财审)方案、最高限价、竞投标方案(含竞标方式、竞标人条件、中标方法等);村级竞标项目在申请竞标时,须另附《村两委会会议纪要(或记录)》。乡竞标办应对招标人及招标项目进行审查备案,并报乡竞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乡竞标办协助下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含竞标项目内容、日程安排、竞标须知、技术要求、对竞标人资格(质)审査的标准、竞标报价要求(确定上限价)和竞标办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发布招标公告。公开竞标的项目必须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向符合条件的特定竞标人发出竞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应在武陵山乡人民政府政务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集中固定公共场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必要时应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新闻媒体上发布。

   (四)接受报名。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符合要求的竞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单位资质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单位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参加报名。乡竞标办工作人员应做好报名登记工作。

   (五)资格(质)审查。项目竞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在竞标现场对纳入竞标的申请人进行资格(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所有纳入竞标的申请人。

   (六)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规定缴纳中标金额5%-1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七)踏勘现场,竞标答疑。根据招标项目情况,招标人可以组织竞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进行竞标答疑。

   (八)竞标。竞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竞标文件。招标人收到竞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在开标前不得启封。工程建设项目竞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竞标。竞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相互串通竞标,不得有违反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开标或现场评标。开标会议或现场竞价会应在竞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招标人须提前通知有关人员。会议由招标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经审查合格的竞标人参加。会议过程应当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案。主持人一般应当场宣布开标结果或竞价结果,并将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十)评标、定标。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竞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竞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竞标文件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3. 竞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4. 竞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 竞标人递交两份或者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竞标书,而未声明其中的哪一份是有效的;

6.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会议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7. 竞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十一)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乡竞标办在竞标会议前确定,项目责任部门(或村)负责人为项目招标人代表,负责评标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成员3-5人,一般由项目责任部门1人、财政办1人、规建办1人参加,另外在乡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中随机抽取2人(在招投标会前抽取)组成评标小组,村级项目同时邀请项目所在村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2人参加评标监督,评标小组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要保密。

   (十二)评标办法。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其评标办法为: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设置技术分值,只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在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后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总价竞标报价中取最低的6家报价(不足6家取报价最低3家)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竞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最接近准基价的为中标单位。

   (十三)中标公示及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结果在乡政务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的,乡竞标办应协助招标人在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四)签定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乡竞标办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乡竞标办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十五)竣エ验收。对于工程中的增减工程、隐蔽工程,有关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项目责任部门,由项目责任领导批准后方可确认。工程竣工后,由招标人组织乡财政所、规建办、经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有关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验和核查(特殊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核查验收(或专项审计)结算定案后,方可按合同要求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十六)资料收集。所有竞标项目,在完成竞标后,必须将有关资料由招标人整理成册、收集归档。

六、办法实施

本办法由乡竞标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政策法规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武陵山乡建设项目竞标流程图

      2.武陵山乡建设项目竞标审批表

附件1

武陵山乡建设项目竞标流程图

乡相关部门或

村(居)委提出竞标方案和会议纪要

通过乡党委会议或村(居)两委集体决策程序确定方案

50(含)万元以上报区招投标办统一招标

10-50万元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进入乡招投标办招标

10万元以下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由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村(居)自筹资金工程项目按“一事一议”程序确定。

招标方

投标方

向乡竞投标办申请招标

向乡竞标办申请报名竞标

成立竞标组织机构,确定竞标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对竞项目进行调查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竞赛标邀请书

提交资质等有关材料,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标

组织对竞标人的资格审查,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确定中标人

签订中标合同,双方按要求履行合同

资料归档备案





附件2

武陵山乡建设项目竞标审批表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和初步方案

年   月   日

预算费用

资金来源

财审金额

最高限价

村委监督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责任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竞标办初审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竞标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1. 竞标管理项目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2. 村(社区)为建设单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签署意见;3. 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竞标办和财政办各存档一份。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