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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571006/2020-00027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武陵山乡
  • 成文日期
  • 2020-03-0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陵山乡集镇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武陵府发〔2020〕2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陵山乡集镇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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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乡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乡集镇地理地势,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特组织编制、修订了《涪陵区武陵山乡集镇防洪应急预案》并经乡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武陵山乡集镇防洪应急预案

防洪保安,事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为了全局的防洪工作决策指挥科学、组织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调度有序,根据《水法》、《防洪法》、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文件,结合本乡集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为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袭击,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洪灾的发生和扩展,根据我乡集镇的地理位置,集镇布设和现有防洪工程状况,按照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防洪预案、对策、措施,为防洪指挥决策、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达到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防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确保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充分调动全乡积极因素,认真借鉴抢险救灾的历史经验教训,尽可能细化、量化防洪指标,使防洪预案规范化、科学化。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集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特成立以下防洪抢险救灾组织。

   一)指挥部。乡长任指挥长,分管副乡长任副指挥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

   二)监测预警组。由防洪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兼任监测预警组成员。

   三)人员转移组。由乡党政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办和村(居)、人员组成。

   四)抢险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成立抗旱抢险救灾队伍。

   五)宣传报道组。由乡党群办牵头组成宣传报道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乡以上人民政府抗旱指挥部核实,并按重、特大自然灾害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六)后勤服务组。乡财政办牵头,会同民政社事办、村镇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渗入到各组开展工作。

三、预案的启动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经乡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市、区气象部门预报我乡或严重影响我乡,并发出紧急警报。

   二)山塘水库及重点堤塘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三)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四、处置程序

   一)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要立即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由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转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市、区防指、气象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情况紧急时,建议乡党委、政府召开紧急动员会议,部署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三)暴雨灾害险情过后,农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人员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灾民自救工作。同时,对暴雨、洪水灾害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汇报。

五、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乡各有关单位开展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研究分析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有关险情处置意见,对有关水利设施进行调度,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居)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乡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参加抗洪救灾,协助有关村(居)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乡农业服务中心、村镇服务中心、武陵山国土所等部门分别指导水利工程、交通道路、集镇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居民区等抢险救灾工作;社事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派出所、平安建设办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预测预报。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村镇服务中心做好暴雨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上报乡防洪指挥部。

   三)应急物资和电力通信保障。乡党政办牵头,协调落实应急防洪抢险物资、器材等储备和调运工作;报请乡防指,协调电力供应与电信畅通。

   四)应急资金保障。乡财政办牵头,乡经发办、乡社事办、武陵山国土所等单位负责乡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五)医疗卫生保障。乡民政社事办、乡农服中心、武陵山卫生院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六)后勤保障。乡财政办牵头,做好灾民急需物资的调配和抢险物料等后勤保障。

   七)灾情核查。乡党政办、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了解、收集、核实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乡防指。

   八)善后处理。乡经发办、乡财政办、乡民政社事办、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村镇服务中心、乡中心校等部门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帮助指导灾民修缮房屋,恢复工农业生产和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九)灾后重建。应根据灾情,统筹规划、安排受灾户的重建工作。

   十)新闻宣传。重特大暴雨灾害险情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乡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核实,并按重、特大自然灾害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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