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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571006/2021-00019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武陵山乡
  • 成文日期
  • 2021-04-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陵山乡抗旱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武陵府发〔2021〕4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陵山乡抗旱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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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武陵山乡抗旱应急处置预案》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陵山乡抗旱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做好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因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方面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风力、干旱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风力、干旱等造成人畜饮水和工农业用水困难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 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风力、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风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 分级负责,加强督查。风力、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居)民委员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 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风力、干旱灾情的发展和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 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特成立以下抗旱组织机构。

   (一)抗旱指挥部。乡长任指挥长,分管副乡长任副指挥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

   (二)监测预警组。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兼任监测预警组成员,主要由农技员、水利员、气象员组成。

   (三)人员转移组。由乡党政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办和村(居)、委组成。

   (四)抢险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成立抗旱抢险救灾队伍。

   (五)宣传报道组。由乡党政办、党群办组成宣传报道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乡人民政府抗旱指挥部核实,并按重、特大自然灾害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六)后勤服务组。乡财政办牵头,会同民政社事办、经发办、乡卫生院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七)抗旱网格。抗旱网格式管理是将全乡按行政区域划分成7块网格,设立网格牵头人、网格协调员、网格管理员。网格牵头人由各村(居)村长、主任担任,负责组织开展分管网格的抗旱工作;网格协调员抓好分管网格内的网格管理员业务工作;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具体负责抓好网格内的抗旱监管工作。

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渗入到各组开展工作。

三、预案的启动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经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市、区气象部门预报我区或严重影响我区,并发出紧急警报。

   (二)山坪塘、水库及重点部位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三)全乡较大范围发生人畜饮水和工农业用水困难。

   (四)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四、处置程序

   (一)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乡农服中心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并由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转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市、区防指、气象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情况紧急时,建议乡党委、政府召开紧急动员会议,部署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三)大风、干旱灾害险情过后,农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人员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大风干旱灾害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

五、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乡各有关单位协助各村(居)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研究分析风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打风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对有关水利设施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大风、干旱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乡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参加抗旱救灾,协助有关村(居)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乡农业服务中心、村镇服务中心、武陵山国土所等部门分别指导水利工程、交通道路、乡村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居民区等抢险救灾工作;社事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派出所、平安建设办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预测预报。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村镇服务中心做好风级、干旱及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上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乡党政办办牵头,协调落实应急抗旱抢险物资、器材等储备和调运工作;报请区防指,协调电力供应与电信畅通。

   (四)应急资金保障。乡财政办牵头,乡经发办、乡社事办、武陵山国土所等单位负责乡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五)医疗卫生保障。乡社事办、武陵山卫生院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六)后勤保障。乡财政办牵头,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和抢险物料等后勤保障。

   (七)灾情核查。乡党政办、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了解、收集、核实各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区防指、区民政局。

   (八)善后处理。乡经发办、乡财政办、乡社事办、乡农业服务中心、村镇服务中心、乡中心校等部门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帮助指导灾民修缮房屋,恢复工农业生产和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九)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十)新闻宣传。重大干旱灾害险情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乡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核实,并按重、特大自然灾害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区内外有重大影响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区防指审核,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再作报道。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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