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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7365571006/202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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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武陵山乡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标题
  • 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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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聘用乡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共计4名(其中消防员3名,消防驾驶员1名)。

三、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执勤备战秩序;

   (二)掌握责任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完成各项业务学习、训练和考试考核等日常工作,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三)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立即出动,扑救辖区火灾。服从上级指挥调度,参与处置非责任区火灾事故;

   (四)负责本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五)检查、维护、保养随车器材,保持随车器材、个人装备完好无损;

   (六)在执勤战备中有权对违规违纪行为和其它意外情况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

   (七)统一服从武陵山乡人民政府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消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28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曾在消防部队服役、退役军人优先。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消防驾驶员具有B照驾照,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治安拘留、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吸毒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7日至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涪陵区武陵山乡应急办。联系人:罗胜银,联系电话:13452529188。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有相应技术证书的可提供证件复印件。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考核。

   (三)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由乡考核小组实施考核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满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体能测试

4个项目:一是引体向上:10个为合格(15分),14个为良好(20分),17个为优秀(25分);二是立定跳远:2.1米为合格(15分),2.4米为良好(20分),2.7米为优秀(25分);三是3000米中长跑, 17分钟以内为合格(12分),16分钟以内为良好(16)、15分钟以内为优秀(20分);四是100米短跑,15秒内为合格(12分)、14秒以内为良好(16分)、13秒以内为优秀(20分)。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人员数1:2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出现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人员后,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由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组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生活费,试用期待遇按基本工资×90%计发。

(二)正式聘用人员与武陵山乡人民政府签订合同,在武陵山乡专职消防队就职。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5类保险,公积金个人自付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

(三)在缴纳工会会费后加入乡政府机关工会,享受机关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平公正,此次招聘消防队员工作在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武陵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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