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重庆港涪陵港区鹤凤码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港涪陵港区鹤凤码头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重庆市涪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鹤凤社区,收购攀华码头1#-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改建3#、4#泊位,码头由原斜坡道和高桩直立式相结合的结构改建为架空直立式结构,新建2座引桥与原陆域连接,配套建设道路、堆场、仓库、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改建后3#、4#泊位年吞吐量28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胤余13500391996
邮箱:4716503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重庆中煤科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23-63264622
邮箱:64432790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