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港涪陵港区鹤凤码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YqS3hOhRBtCYio0emjANw
提取码:4kxk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原攀华码头内。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将原攀华码头3#、4#泊位码头由原斜坡道和高桩直立式相结合的结构改建为架空直立式结构,新建2座引桥与原陆域连接;建设1#~4#泊位陆域的道路、堆场、仓库及其他附属设施。1#泊位、2#泊位维持现状。改扩建后设计通过能力325万吨/年,设计吞吐量280万吨/年,其中件杂货200万吨/年,散货80万吨/年。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需查阅纸质版报告的公众请持有效证件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申请。
项目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胤余 联系电话:13500391996
邮箱:47165037@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中煤科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3-63264622
邮箱:644327902@qq.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784号协信总部城C2#楼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首先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其次为关心项目的有关专家、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