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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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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新城区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以新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彭豪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结合新城区工作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采用中心组专题学习、自学和集中研讨,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学习各类党纪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

   (三)充实基础,完善机制。聘请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为新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常驻新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审核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内部决策及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职能进一步明晰,机构运转及效率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推进普法、优化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法律进民众”。涪陵高新区作为全市首批基层立法点,将打造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其在征集企业立法建议中的作用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全年就《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草案)》等办法条例,征集意见建议106条,其中:“国旗回收应当按照单位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被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采用。二是推进“法律进机关”。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讲法、部门组织学法、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抓好法律的学习和运用,接受学习400余人次,全面提升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三是推进“法律进企业”。社保、司法、安监等部门联合组织企业法人和职工举办专题法治培训,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在各类企业和单位中举办专题法治培训班7期,参加培训职工4500人次,增强企业尊法守法意识。

   (五)依法办事,推动落实。一是积极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梳理新区历年来涉法涉诉问题,一对一进行个案专题研究,推进问题解决。二是引导企业积极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引导三爱海陵、华晨鑫源公司、海傲公司、云河等企业项目采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工亡、工伤,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因受人员数量、素质等因素制约,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新城区正处于产业培育、城市建设的加速期,项目建设点多面广,各类问题复杂多变,依法办事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教育与本地、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融汇贯通、统筹推进不够;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治机构,配备人员联系沟通法律顾问,完善法治工作机制,梳理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文档和工作方式,做到依法行事,依法行文。

   (二)加强普法教育。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相关论述的学习。联系法律专家、资深律师,结合工作实际,挑选案例,针对性开展法律讲座,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三)推进依法行政。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精心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把立法征集活动作为增强企业法治思维的重要抓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依法决策,决策公开化、透明化,推进政务公开。着力规范项目审批、招商引资、招投标等领域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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