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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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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多措并举抓好学习贯彻

一是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研讨、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二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律宣传进机关,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杨靖文教授为广大干部职工作依法行政法治专题讲座,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三是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进一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结合法治理论考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等相关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治理论知识考核,切实提升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意识。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权责一致,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涪陵新城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涪陵委办〔202041号)规定的权责事项行使权力,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对于委托的部分权力,严格根据授权委托协议行使相关权力,并对委托权力的范围、权限、期限等方面定期开展自查活动,避免出现超越职权的行为,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 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做好区级政府下放、委托授权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无违法设立备案、登记、批复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的事项,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根据实际情况,做到及时、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3. 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的各项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违约毁约。

4. 全面做好政务公开服务工作。落实《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58号)要求,做好“121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5.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叫响做亮“服到位、零距离”营商环境品牌,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无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深入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制度,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切实为企业解决各类问题。以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载体,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企业家法治思维和依法治企能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继续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加强对党委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无越权发文、滥发文的情形。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党工委、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重大决策事项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邀请高水平专业律师团队作为高新区法律顾问,参与高新区招商引资洽谈,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等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审核的把关作用,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1年,共计审查合同130余份,参与专题讨论会议40余次,梳理管委会历史涉法涉诉和应收款问题26项,为复杂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代理诉讼案件5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纠纷矛盾

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在企业劳资纠纷、社会保障、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调解。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单位负责人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责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引导伟恩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伍尔特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海傲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采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事项。

   (六)全面做实基层立法联系点

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市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发挥在征集企业立法意见中的作用,加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推进开展普法工作。全年就《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重庆市标准化条例(草案)》、《重庆市中医药条例(草案)》《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草案)》、《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征集意见建议139条,并就征集意见法规所涉及的上位法开展学习、运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队伍还不够完善。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法律事物日渐增多,受法律专业人员数量、素质等因素制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专业性不够强。

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培养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方面还需增强。

三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深度和氛围有待提高,宣传形式缺乏创新,普法教育与具体法治实践活动结合度不够,与本单位具体工作融会贯通、统筹推进有待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战略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精神,将学习领会好、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把握“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深刻领会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把握“坚持统筹推进”的工作方法。

   (二)严格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高新区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机制。

四、2022年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讲政治,严要求,做到从讲政治的高度做法治工作,善于用政治眼光认识和把握法治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领导干部坚持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科室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完善单位法治工作机制,增加配备专业人员,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全面依法履职。一是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任务。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规范项目审批、招商引资、招投标等领域行为,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将法治宣传和廉政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治企能力。三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心声,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依法处置海傲实业、淳德一号等历史遗留问题及企业涉法涉诉问题,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四)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一是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平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方面。二是以立法意见征集为抓手培养企业家法治思维,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活动阵地、专家顾问、律师团队等,以法治讲座、法律解答、专题调研等形式推进法律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重点面向企业宣传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方面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学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涪陵区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实施方案》,将其纳入普法重点内容,按时完成相应宣传任务。

   (五)全面做实基层立法联系点。提高企业人员法治素养,引导其积极参与立法意见征集,提高参与意识和获得感。同时,聚焦意见质量,突出结果导向,以涪陵建议更多被市人大采纳为工作目标,发挥好咨询专家顾问作用,提高意见征集质量,力争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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