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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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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1.涪陵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战略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将学习领会好、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把握“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深刻领会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把握“坚持统筹推进”的工作方法。通过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部门会及党总支扩大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干部职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谈感想体会、谈思考谋划。利用“涪陵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高新区干部职工、辖区非公基层党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工作,述说自己的感想,以更高政治自觉、更强政治担当,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2.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涪陵高新区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方案落实工作,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特色化打造、实效化运行。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各市场主体。持续统筹协调推进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跑动等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叫响做亮“服到位、零距离”营商环境品牌,深入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做到“企业有呼、我有所应,企业有需、我有所为”,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切实为企业解决各类问题,坚持服务跟着项目走,做好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到运营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服务,跑出“卡涞涪陵速度”。以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载体,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服务企业、法治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其服务企业“连心桥”和法治宣传“主阵地”功能,结合企业普遍面临的发展难题,定期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为企业“一对一”答疑解惑。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1.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不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参与地方立法的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参与渠道,持续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运行。先后就《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草案)》等21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线上、线下意见征集活动,共收集原汁原味意见建议289条,累计上报市人大相关委室意见建议215条,被采纳33条。同时,引导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10条。今年10月份,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成功举办了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经验交流会,并获得充分肯定。

2.严格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备案管理。继续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无越权发文、滥发文的情形。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涪陵高新区党工委、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在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重大决策事项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根据《涪陵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邀请高水平专业律师团队作为高新区法律顾问,参与高新区招商引资洽谈,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等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审核的把关作用,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2年,共计审核有关协议100余份,并对多个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积极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各重大事项有效解决。

   (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1.夯实基础,强队伍。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高新区从马鞍街道办事处选调敢担当、思想好、素质高、业务精、善于学且具有执法资格的在编人员2名,充实配强行政执法队伍。

2.健全机制,强素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年组织涉法考试16人/次,人均涉法学习40课时/人次。

3.柔性执法,强公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行政执法依据,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将违法情节作为行政处罚主要事实之一进行认定,同时,结合轻微违法免处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以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为主,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文明执法彰显高新区公信力。

   (六)行政权力运行及受监督情况

常态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全面做好政务公开服务工作,加强“121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的各项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违约毁约。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纠纷矛盾

1.构建矛盾排查平台。完成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安装,依法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矛盾纠纷,全年办理信访件22件,已办结22件,办结率100%;完成信访代理件6件,录入完成率100%。组织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5次。

2.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按照“调解先行、能调则调”的原则,及时将涉及平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信访事项,导入人民调解程序处理。整合公安、司法、高新区专职法律顾问和职能部门的职能资源,组建矛盾纠纷调解办,效果突出。全年,调解纠纷63件,纠纷调解率100% 。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相关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受人员数量、素质等因素制约,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推进法治工作专业性不够强。

二是普法力度有待加强。普法深度和氛围有待提高,将普法教育与具体法治实践活动结合不够,与本单位具体工作融汇贯通、统筹推进有待增强。

三是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意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部分企业因忙于生产经营,立法征求意见参与度不够,同时各企业法律水平参差不齐,意见采纳率有待提升。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讲政治,严要求,做到从讲政治的高度做法治工作,善于用政治眼光认识和把握法治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领导干部坚持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科室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完善单位法治工作机制,增加配备专业人员,引进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加强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全面依法履职。一是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任务。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规范项目审批、招商引资、招投标等领域行为,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将法治宣传和廉政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治企能力。三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心声,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

   (四)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平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方面;以立法意见征集为抓手培养企业家法治思维,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活动阵地、专家顾问、律师团队等,以法治讲座、法律解答、专题调研等形式推进法律宣传进企业、进机关,重点面向企业宣传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方面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丰富宣传形式,注重通过报新媒体、自媒体开展普法教育,以案说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宣传死角延伸,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创新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进一步做实基层立法联系点。一是抓意见建议征询,突出结果导向,汇聚各方力量,以提高意见建议采用率为目标,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贡献更多的“涪陵智慧”。二是抓信息采集点打造,推动信息采集点从“建起来、动起来”向“强起来”发展,形成自身特色;三是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落实各方责任,调动积极性,加强教育培训,扩大对外宣传,形成一批经典做法,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涪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响亮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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