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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19R/2020-00004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新妙镇
  • 成文日期
  • 2020-01-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暨2020年“两会两节”环境安全专项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新妙府发〔2020〕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暨2020年“两会两节”环境安全专项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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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属(辖)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暨2020年“两会两节”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环发〔2019〕128号)精神,结合我镇环境安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

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暨2020年

“两会两节”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和镇政府部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全国和全市两会期间(以下简称“两会两节”)环境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我镇“两会两节”期间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在全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集中执法行动为工作抓手,保障“两会两节”环境安全为目标,坚决整治一批环境安全隐患,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惩戒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力企业,有效维护“两会两节”环境安全稳定大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按照环境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张必文为组长,副镇长杨小平、陈小洪、安峻可为副组长,以党政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服中心、产业发展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新妙镇“两会两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强化环保系统内每个部门的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在日常监管中认真落实所承担的环境风险防范职能职责。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专项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请各村(居)、相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此项专项行动工作圆满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

各村(居)、镇属(辖)各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0年1月11日至3月15日)

各村(居)和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服中心、产业发展中心要结合辖区内环境现状特点和工作职责,并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现场检查,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企业,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违法处罚、督促问题整改,解决实际问题,在抓集中整治上出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3月16至3月20日)

各村(居)和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服中心、产业发展中心要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同时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固守环境安全底线意识

“两会两节”期间突发环境事件防控任务艰巨,突发环境事件易发多发,各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强化环境安全底线思维,把保障环境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要按照环境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化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安排部署“两会两节”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环境安全各类隐患整治“回头看”。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责任,组织专人扎实做好2020年“两会两节”期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清单,实行“全登记、日扫描、周调度、回头看”,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认真整改,确保各类隐患尽快得到有效整治,坚决杜绝因隐患整治不到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是针对敏感位置、重点行业开展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涉油”企业及油气输送管线、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对辖区环境风险企业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排放,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全覆盖、整治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制定专人及时将发现的隐患问题汇总上报,对人员密集场所附近或直接威胁集中式饮用水源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政府实施停产整治,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严格放射源管理、贮存和运输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利用单位等高风险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别对移动γ探伤源、工业Ⅱ类以上等高风险放射源的安全排查,对放射源安全定人定点责任制落实情况,放射源使用场所和位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相应的防护安全设施,废弃或闲置放射源是否安全可控和节假日放射源安全等重要部位重点时段的辐射安全监管,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责令涉源单位立即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精细化管控。各相关单位要对一般工业固废渣场污染防治情况、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情况持续开展调查和隐患整治,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打击非法转移和倾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危险废物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处置等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各相关单位在“两会两节”期间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做好生态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产生根源排全摸透,把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问题、漏洞、短板、弱项查实找准,同时要对梳理排查的信访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在“两会两节”期间分级分类制定风险管控的落实措施限时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的信访苗头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置和化解。对于一时难以化解消除的,必须落实好本级防控责任和上一级监督监管责任,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事件。

   (三)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务应急值班有关规定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队伍、人员、物资、资金、器材到位。

二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规定要求,规范报告格式和报送时限,强化分析研判,将现场监测结果、研判预警、图片视频作为信息强制报送内容,尤其是强化涉及危化品、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立即报告(72702031、72704658),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

三是妥善调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智慧和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充分发挥“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机制作用,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在涉及停止取水、供水和跨界污染等重大决策方面要综合评判,如实报告,慎重处置,正确引导。

   (四)落实责任,明确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环境安全属地管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会两节”期间环境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工作原则,持续加强对辖区企业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重点针对辖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的企业。

二是强化环境安全行业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系统内各部门维护环境安全的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环评审批、水、气、土、声、辐射、生态各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应急、信访维稳等领域的环境安全管理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全过程环境安全监管态势。

三是压实企业环境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督促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企业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人定岗负责环境安全相关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从源头上做好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确保企业环境安全。

   (五)强化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村(居)、镇属(辖)各单位要认真制定“两会两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即时起至“两会两节”结束,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切实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规范整治,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几率。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不定期对我镇“两会两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在“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中定期对账盘点、检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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