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7530588727/2021-00025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增福镇
  • 成文日期
  • 2021-07-07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增委发〔2021〕66号
  • 有 效 性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村党支部,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压紧压实区、乡镇(街道)、村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以下简称山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13号),结合增福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全乡党政领导干部山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做到林长制工作有责、有方、有效,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让绿色成为增福的生态本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森林重要生态系统治理,加强山林资源保护,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统一。

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二级林长和部门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构建山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责。针对不同区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山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逗硬,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起乡、村 “二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实现全乡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基本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治理体系。

到2025年,全面构建起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森林数量、森林质量和山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地方公益林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全面加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修复工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山林资源行为,全乡森林覆盖率达到65.6%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55万立方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尤其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逐年减轻,成功创建国家森林乡村1个。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乡、村设立“二级”林长,充实网格护林员队伍,构建“二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通过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推动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

设立乡级林长,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为本辖区林长制第一责任人;其余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所联系村林长制工作。

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织落实辖区林长制工作。依托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等,强化网格护林员(农业社小组长)队伍建设,加强对山林资源的网格化管理,按网格责任区域落实巡山护林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草原火险、林业有害生物、各类破坏山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情况。

设立乡林长办公室,乡林长办公室设立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乡农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牵头部门为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同志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林长职责与工作报告制度。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科学确定林长责任区域。乡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山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实施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护山林资源;组织落实山林资源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乡级林长至少每季度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次,及时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坚持每半年向区级林长报告辖区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村级林长巡林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级林长报告。各级林长要加强对辖区林长制工作的调研、督导,及时处置巡山护林中发现的问题。乡林长办公室定期向乡级总林长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乡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乡林长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原则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主任召集,参会成员单位根据研究事项确定,汇总、分析、部署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督办制度,定期通报林长制情况,对任务实施情况和各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成果共享,形成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

4.建立乡级部门联系村工作制度。乡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联系相应的村实施林长制,承担督导、联系、协调、巡查等方面的责任,并协助乡级林长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数量、森林质量与综合效益。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山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山林资源监测管理,不断完善山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智能化水平。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山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公益林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管理,禁止乱捕滥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禁止乱挖滥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精准设立自然保护地,严格监管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落实乡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严格控制以松材线虫病疫情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

2.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提高山林资源生态质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突出抓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后期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造林成活成林率。高质量建设长江流域生态廊道、自然山体生态屏障和高速公路等生态通道,增强各类生态项目在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保护、丰富生物多样性、治理面源污染、减灾防灾等方面的生态防护功能,逐步提升生态品质。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扩展司法生态修复制度。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构建大尺度绿色生态屏障区,逐步形成宜居、宜业、宜游高质量森林乡村生态体系。

3.深化林业改革,推动生态产业惠民。巩固扩大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林区可持续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突出生态价值转化,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实现生态惠民。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促进山林资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森林分类经营、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因地制宜发展木本油料、笋竹、中药材、特色经果林、林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科学利用山林资源,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依托龙头企业,拓展延寿村、鸿鹤村等特色经济林,巩固发展河坝村、延寿村、鸿鹤村等油茶基地,做强同心村花椒基地和群力村李子基地。实施生态产品品牌战略,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新业态开拓、新产品开发、新成果转化,实现生态产业升级发展,让更多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三)建立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全面发现问题,规范有效整治问题,发挥问题整改教育警示作用,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

1.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拓宽山林资源损害问题采集渠道,健全监测预防网络,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机制。一是全面加强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护。充分利用巡护信息管理系统,明确网格护林员最低上线率,确保网格护林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增设检查哨卡,增加上岗护林员,延长巡护时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新增生态破坏点。二是加强重点问题明查暗访。针对各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乡林长办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积极探索“民间林长”等有益做法,扩大发现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来源渠道。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四是建立纪委监督长效机制。将林长制工作列入人大、民主监督事项,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依法履职监督。

2.建立完善问题整治机制。明确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规范流程、明确界限、依法处置、提高效率,逐步消除存量问题,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明确问题核实交办、处置整改、验收销号等工作流程,实行问题整治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建立“接、转、办、督、核”问题整治工作闭环。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置。统筹保护生态与保障民生,协同整治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到位;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坚持挂图作战、打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利用建章立制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山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建立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各级林长对本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负总责,探索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指标量化、考核公开、评价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同时列入领导干部含村级林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乡林长办公室牵头实施考核,上一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森林资源、林业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并造成生态环境社会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战略之一。联系村的乡级林长要发挥牵头作用,强化对村级林长工作的协调指导。各级林长、副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同时,要把林长制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

   (二)强化能力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为契机,统筹国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编制落实全乡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加大重点生态区位生态补偿力度,推进山林资源市场化生态补偿改革。整合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建立长效、稳定的林业投入机制,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确保林长制运行。加强村林业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对网格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重点林区道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服务,坚持用大数据智能化为林长制工作赋能,加快推进“智慧林长”建设,提高生态资源监测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同步设立山林警长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执法效能。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门户信息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保护自然资源和森林生态的自觉性。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信息报送,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每年公布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林长制“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增福乡“二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工作责任清单

2.增福乡林长办公室职责清单

3.增福乡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清单

4.增福乡乡级林长乡联系村林长制工作安排表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