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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30588727/2021-00037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增福镇
  • 成文日期
  • 2021-11-23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涪陵区增福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增委发〔2021〕76号
  • 有 效 性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涪陵区增福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涪陵区增福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增福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增福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确保我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有序。

一、地点设置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增福镇鸿鹤村4组水电站。

二、组织架构

成立增福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景林、张瑜。

副组长:杨远琴、祝永胜、刘贵成。

成   员:潘叙阳、李刚、邓治平、郭毅、谭凤、秦大远、唐时清、宋正洪、杨德波、罗于衡、罗陵、罗光辉、赵俊、张文君、黄毅、冉亚维、杨智全、孙杰、陈义、李永刚、秦路、李赟、王程、赵航、彭志勇、邬钧屹、陈东升、张小顺、张程、田洪平、宋应波、陈小洪、陈世祥、张兴文、刘灿。

领导小组下设排查防控组、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舆情导控组等九个工作组。

三、工作专班职责分工

隔离点点长:刘贵成。

副点长:杨德波、罗光辉、王程。

联络员:王庆。负责统筹协调处理隔离点相关事务。

排查防控组:由罗光辉负责,成员:王庆、罗来文、张小华。负责排查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密切接触等来镇返镇人员;落实流调工作,调查近14天旅居史、密切接触史、乘坐交通工具等。

防控消毒组:由王程负责,成员:卫生医疗人员。负责指导集中隔离点全面消毒工作。组织人员每天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可由隔离人员自行消毒;并按照“一批一消毒”的原则,在集中隔离对象解除隔离或转出后,及时对其房间等涉及各个环节进行消毒;每日及时清运医疗废弃物。

健康观察组:由王程负责,成员:卫生医疗人员。负责接收隔离观察人员,并核对其基本信息;负责监测隔离观察人员健康状况,每日早、晚各一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测量体温,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填写“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健康监测表”,根据防控政策定期为隔离观察人员做核酸检测;负责隔离观察人员解除观察认定工作;负责点内隔离人员的物资转运。

信息联络组:由罗光辉负责,成员:王庆、罗来文。负责与区疾控中心沟通,确定隔离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隔离观察时间;负责联系区疾控中心做好转诊工作;负责汇总每日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动态上报区防控指挥部。

安全保卫组:由赵航和黄毅负责,成员:公安消防及政府人员、专职消防队员、有关村组干部。负责集中隔离点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消防安全工作;负责隔离点封闭管理,解除隔离观察人员身份核查工作;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后勤保障组:由杨德波负责,成员:代峡节、杨梓豪、值班人员。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所有人员日常生活用品和饮食保障工作;负责车辆保障工作。

病例转运组:由王程负责,成员:卫生医疗人员。负责隔离对象接收、转移;负责转运健康异常人员到定点医院诊治。

人文关怀组:由罗陵负责,成员:夏明艳、罗来文、村组干部。加强对隔离对象及其家人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舆情导控组:由杨德波负责,成员:聂馨、陈捷文。负责舆情监测及应对,及时妥善处置不实言论。

四、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程序

1. 联系:排查防控组与信息联络组联系,确认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信息联络组与病例转运组联系转运事宜,并通知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

2. 接治:病例转运组1小时内将人员转运至隔离点,与健康观察组接治,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 登记: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隔离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信息登记表》,安排隔离观察房间。

4. 确认:信息联络组与区疾控中心沟通,确定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

5. 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区防控指挥部,同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程序

1. 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测量体温,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填写《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健康监测表》,根据政策规定定期做核酸检测。

2. 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联系病例转运组转运健康异常人员到定点医院诊治。

   (三)解除观察程序

观察期满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无相关症状且符合相应人群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报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为其出具《解除隔离观察通知书》,解除隔离观察,同时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人员身份核实,确保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隔离观察点。

五、管理要求

   (一)隔离对象。主要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康复期患者及其它重点人员。集中隔离对象单人单间居住,不得随意外出走动,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每楼层实行24小时监控,禁止人员进出;配合落实每日早、晚各一次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二)工作人员。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集中隔离场所人员监测,其中直接接触隔离对象和隔离对象有关物品的工作人员(如保洁员、垃圾收储人员等)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余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天以上。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工作期间实行在岗集中封闭管理。离岗休息期间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并在第1、7、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物品管理。落实物品分区管理,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内物品不能随意交叉使用;相关使用的物品要严格做好消毒措施;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袋内,按医疗垃圾处理,放置于固定场所,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安排专人看管和移交。做好环境检测,由镇卫生院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确定采样部位和数量等,每2周至少抽检一次,隔离场所环境样本数量每次抽检样本不得少于30个。

   (四)定期消毒。每天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可由隔离人员自行消毒;并按照“一批一消毒”的原则,在集中隔离对象解除隔离或转出后,及时对其房间等涉及各个环节进行消毒。出现病例的房间、设施及物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及评估,合格方可重新启用。

   (五)落实安全保障。完善安保设施和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完善火灾、坍塌、集中隔离对象逃跑、骚乱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明确职能职责。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以上内容根据最新文件要求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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