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7530588727/2022-0004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增福镇
  • 成文日期
  • 2022-08-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落叶等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增府发〔2022〕9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落叶等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
字 号:

各村民委员会:

当前,随着农作物的收割,秸秆、落叶等大量增加,广大农民群众露天焚烧秸秆习惯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改变,个别村已发生焚烧行为,面对连续高温天气,秸秆、落叶露天禁烧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现将进一步加强秸秆、落叶等露天禁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秸秆、落叶等露天焚烧的危害

露天焚烧秸秆、落叶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公共安全,在连晴高温状况下也易引发森林火灾,各村要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危害性,把全面禁止秸秆、落叶等露天禁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禁烧措施。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秸秆、落叶等禁烧工作巡查

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村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制定进一步加强秸秆、落叶等露天禁烧工作计划,成立巡查队伍,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坚持早晚巡查,并建立好《镇村干部森林防火日巡(夜巡)工作记录台账》,强化重点排查。各村要以村为单位,以社为单元进行入户宣传,与农户签订《农户森林防火承诺书》,认真落实村、组的管理责任,签订责任书,纳入相关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做到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群防群控。

三、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

各村要积极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告知书、传单、标语、广播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性、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综合利用的有效性,增强农民群众露天禁烧秸秆、落叶自觉性和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各村要进一步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覆盖果园等技术,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四、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对发生的秸秆、落叶等露天焚烧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对村民加强约束,对情节严重者要予以依法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金额按最高线2000元进行处罚,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镇领导要深入乡村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执法队要加强执法检查,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对秸秆、落叶等露天禁烧工作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