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社区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关爱帮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效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肇事肇祸,因工作岗位调整的原因,决定调整珍溪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邱国光 珍溪镇党委书记
石以超 珍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彭胜权 珍溪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何 伟 珍溪镇副镇长
成 员:李 攀 珍溪镇平安办负责人
孔禾火 珍溪镇社事办负责人
杨 光 珍溪镇派出所所长
吴 刚 珍溪镇卫生院院长
罗世明 珍溪镇司法所所长
高 风 珍溪镇财政办负责人
杨 平 珍溪镇社保所所长
何朝飞 珍溪镇平安办干部
陈孝刚 珍溪镇残联干事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综合治理专干、精防医生、社区民警。
主要职责:
一、各部门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
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三、平安办牵头作用,组织各部门的排查走访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送治,配合卫生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四、公安部门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患者应及时送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治疗,加强治安巡逻,对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场所滋事、扰乱秩序的精神疾病患者要迅速处理,严防发生恶性事件;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医疗。
五、民政部门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救治问题。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