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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6202892Y/2026-0002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珍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6-02-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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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一周年的重要节点,更是“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承转之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镇财政部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精准对接中央、市、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紧扣“13567”工作体系,锚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扎实筑牢资金保障防线,实现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有力助推重点项目建设落地见效,坚决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底线,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

二、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5年度财政收入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37万元。

一是税收收入610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014万元,非税收入94万元),位列全区27个乡镇街道第二,同组第一位,顺利完成全年税收目标任务,比上年净增收1857万元,增长43.68%;二是上级补助收入4845万元;三是上年结转78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3285万元。

一是上级补助404万元;二是上年结余2881万元。

(二)2025年度财政支出情况

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89万元。

具体预算支出执行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就业、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等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343万元,增幅8.3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群众文化体育等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74万元,增幅107.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2元;主要用于保障就业、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等支出,较上年同比降低146万元,降幅9.55%;

——卫生健康支出3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70万元,增幅24.31%;

——节能环保支出276万元,主要是保障村镇服务中心的基本运转需要,用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较上年同比增加20万元,增幅7.81%; 

——城乡社区支出469万元,主要是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基本运转需要,用于村社区管理、应急管理、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等,较上年同比增加119万元,增幅34%;

——农林水支出24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等事业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525万元,增幅27.8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万元,较上年同比降低50万元,降幅62.5%;

——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主要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同比降低4万元,降幅1.58%;

——年终结余1619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3284万元。

具体预算支出执行如下:

——本级支出2653万元;

——基金上解支出530万元;

年终结余101万元。

(三)2025年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2025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镇财政始终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行政运行成本,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着力保障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资金投入。

1. 收入征管提质增效。建立税源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绿色建材、造船等重点产业税收征管,挖掘国有资产盘活潜力,实现收入稳中有增、质效提升。

2.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权重持续加重,有限财力重点投向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

3. 预算管理不断规范。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建立预算项目库,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对重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4. 改革创新纵深推进。深化“村账镇代理”工作,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创新财政协同机制,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形成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资金合力。

5.创新招商稳进增效。全镇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珍服务、真满意”理念,以“五研两看”招商机制为抓手,灵活运用“九维”招商模式,建立领导服务重点企业常态化机制,定点定时上门为企业排忧解难;严格落实“4+N”工作机制,通过专题研究精准挖掘招商线索,招商引资质效双升。全年新引进饲料加工、文旅等领域企业31家,签约市外项目9个、到位资金1.8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213家,为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税源结构仍需优化,自有财力增长后劲不足,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度较高;二是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面对激烈的区域竞争、繁重的发展任务,我镇财政工作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支柱作用。

三、2026年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更是珍溪镇乘势而上、聚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全镇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锚定“13567”发展思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恪守“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重点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精准优化资源配置,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升级、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着力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同时抢抓国家超常规宏观政策机遇,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拼经济抓发展的能力,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坚实财政保障,努力在全镇发展大局中彰显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二)2026年财政收入情况

2026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85万元,由本级收入、体制转移支付、专项结算补助、上年结余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本级税收收入4800万元,体制转移支付收入2960万元,专项结算补助1006万元,上年结余1619万元。

(三)2026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85万元,其中本级支出9865万元,上解支出437万元,预备费83万元。本级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7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5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1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20万元;

——农林水支出3294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101万元。

(四)工作重点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秉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以统筹谋划为引领,扎实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精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多措并举抓实办好出行等领域重点民生实事,推动各项民生举措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持续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办到群众心坎上。

1. 强化收入征管,增强财力支撑。加强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健全综合治税机制,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盘活存量国有资产,确保收入应收尽收、稳步增长。

2.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需求。严格落实“三保”支出优先顺序,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低于80%。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升级、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

3. 深化预算改革,提升管理效能。全面深化零基预算管理,健全“先有项目后有预算、没有预算不得支出”机制,强化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4. 严控财政风险,守住安全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5. 推进协同治理,提升服务水平。健全财政与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资金统筹整合,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深化“珍服务,真满意”品牌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四、名词解释

1. 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

2.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4.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支出: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6.调入资金:指财政通过结算土地出让金,在安排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用于弥补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7.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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