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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6202892Y/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珍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4-01-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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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构成

本部门由以下十个行政部门构成: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部门内有行政编制64名。其中:行政人员5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7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0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902.2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06 万元,主要人工资晋级,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0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4.1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7.94万元,农林水支出85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2.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2.24万元,比上年增加1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27万元,比上年增加56.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28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各单位严格落实我区过“紧日子”十条举措,压缩接待开支,降低运行成本。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在往来款中列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高风;联系方式:13452996926。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注:附件内容详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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