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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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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珍溪镇按照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完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公开程序,做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以来,珍溪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政府各类工作文件和日常工作动态。2023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58条件,其中:政府动态信息49条,村(社区)信息28条,财政信息22条,其他信息15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以来,珍溪镇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做出答复。2023年共计收到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以来,珍溪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镇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动态信息、财政预决算、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等方面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以来,珍溪镇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按要求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二是在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开各类补贴、救助等信息;三是定期对门户网站的各个专栏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四是定期通过互联网登录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检查,确保网站正常访问。

   (五)监督保障

2023年以来,珍溪镇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各科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将本科室须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三审三校”要求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公开还不够及时,部分须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二是公开的重点还不够突出,未能把群众重点关注、呼声较高的内容进行重点公开解读;三是“三审三校”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在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有公开内容存在错别字等现象。

2024年,我镇将在总结2023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丰富公开形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肃考核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

二是进一步把握公开重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做到重点公开,及时回应群众的各类诉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镇有所为”。

三是进一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须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审核力度,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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