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征地事务中心承担全区征地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1.拟订、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征地补偿安置的政策宣传;承担拟征土地现状的清理调查、登记造册和数据汇总;承担对征地人员安置资格进行调查、认定;承担征地住房安置人员的调查、安置等相关工作。2.承担征地范围权属、地类等的复核及补偿费用测算相关工作,承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补偿安置款兑付相关工作。3.配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事宜。4.负责征地实施档案的搜集、归卷及管理;负责征地实施相关情况统计、上报;负责征地实施备案工作。5.负责征地实施类纠纷及信访案件的调解处置工作;负责征地实施信息公开、答复;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相关工作;配合司法强制执行及善后处置。6.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涪委编委〔2020〕157号文件批复的内设机构为4个。具体为:综合科、法制科、征地科、安置科。调整核定事业编制数为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本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9人,其中:在编在岗19人,劳务派遣14人、退休6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1,004.36万元,支出总计31,004.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85.73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一是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增加;二是处置历年被征地安置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住房安置等遗留扫尾工作增加。
2. 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03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85.74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一是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增加;二是处置历年被征地安置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住房安置等遗留扫尾工作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35.57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967.54万元。
3. 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8,03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85.74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一是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增加;二是处置历年被征地安置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住房安置等遗留扫尾工作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318.71万元,占1.1%;项目支出27,718.11万元,占98.9%。
4.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6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全部使用财政拨款资金,未使用2019年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35.5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484.49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一是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增加;二是处置历年被征地安置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住房安置等遗留扫尾工作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1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91.01万元,增长4664.3%。主要原因一是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增加;二是处置历年被征地安置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住房安置等遗留扫尾工作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23.5万元,增长6811.6%。主要原因是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实施补偿安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大,为防止资金的沉淀且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我中心在年初部门预算编报时未纳入预算,均为在项目实际实施时追加项目资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91.01万元,增长4664.3%。主要原因一是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增加;二是处置历年被征地安置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住房安置等遗留扫尾工作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23.5万元,增长6811.6%。主要原因是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实施补偿安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大,为防止资金的沉淀且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我中心在年初部门预算编报时未纳入预算,均为在项目实际实施时追加项目资金预算。
3.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23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3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正常增资。
(2)卫生健康支出19.7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37.4万元,占9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17.47万元,增长9101.7%,主要原因是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实施补偿安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大,为防止资金的沉淀且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我中心在年初部门预算编报时未纳入预算,均为在项目实际实施时追加项目资金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8.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52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严格控制人员经费以及退休1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支出等。公用经费1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71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6.52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减少。本年支出7,71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6.52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由于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69.2%。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1.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一致。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8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相关工作出行、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55.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成本有所下降。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1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全年会议数量减少导致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210.0%,主要原因一是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增加;二是处置历年被征地安置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住房安置等遗留扫尾工作增加。政策讲解培训增加导致培训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27718.1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涪陵区2020年义和实施集镇规划二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2017〕2032号)要求,2020年我中心完成义和实施集镇规划二期项目土地征收494.91亩,房屋拆迁140户。项目全年预算9322.27万元,执行数为9322.27万元,完成率100.0%。实施情况:自项目启动以来,我中心指导义和镇对征地范围进行调查,协议签订、补偿安置、办理参保,整个过程符合我区集体土地征收政策规定。对要件不齐、资料不完整的及时予以补充纠正。在整个征地过程中,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群众满意度高,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30192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征地事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