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史、地方志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地方志工作。
2.负责党史研究,编写出版地方党史基本著作,以及编年史、专门史、党史大事记、党史图册等其他党史著作。
3.负责开展党史资料征集、整理、考证、保存等工作。
4.负责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学习党史、宣传党史的社会氛围,推动党史教育进基层,普及党史知识。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活动。
6.协助审查涪陵区涉及党史重大题材的图文作品、展览、影视作品等。
7.承担地方志工作规划、编纂方案拟订和实施的事务工作。
8.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负责地方志及相关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展方志理论研究。
9.承担地方志书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10.负责开发利用党史和地方志资源,服务党史遗址保护和党史纪念场馆建设;承担党史、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11.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史科、方志科。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本部门仅含重庆市涪陵区委党史研究室本级单位,部门决算数据与重庆市涪陵区委党史研究室本级单位决算数据一致,故部门决算公开后,重庆市涪陵区委党史研究室本级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74.23万元,支出总计674.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5.71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涪陵党史馆、涪陵方志馆建设基本完成,相关项目经费的拨款收入和支出均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4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63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涪陵党史馆、涪陵方志馆建设基本完成,相关项目经费的拨款收入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31万元,占98.2%;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1.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9.9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58.0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41.99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涪陵党史馆、涪陵方志馆建设已基本完成,相应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41.87万元,占52%;项目支出316.16万元,占4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72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涪陵党史馆、涪陵方志馆建设完成,相关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到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1.8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8.10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涪陵党史馆、涪陵方志馆建设基本完成,相关项目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63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涪陵党史馆、涪陵方志馆建设基本完成,相关项目经费的拨款收入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79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方志馆建设项目一般债券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7.5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77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本年党史馆建设、涪陵方志馆建设项目支出小于上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12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方志馆建设支出以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33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涪陵党史馆、涪陵方志馆建设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不能超过75.0%,上年未支付部分款项今年已支付到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科学技术支出509.33万元,占7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31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是年内利用旧建筑改建涪陵党史馆、涪陵方志馆,改建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41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81万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是年内发放了上年度离退休健康休养费。
卫生健康支出12.36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预算执行额度。
住房保障支出9.54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预算执行额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9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年内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缴费额度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1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疫情影响减少出差,二是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行政运行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好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53.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7%,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22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出访,未购置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调查收集考证史志资料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洗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和条件,减少公车使用频率;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控制公车使用频率。
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市外及市内区外各地党史和地方志机构来涪陵调研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来访单位较多,接待次数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常态化严格管理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9.3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涪陵党史馆、涪陵方志馆建设基本完成,建设相关的研讨等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原因是本年度常态化开展讲解员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38.1 %,主要原因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成效,行政运行经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1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疫情影响减少出差,二是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以及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316.1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所有项目和部门整体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阮雨薇 023-81812220
附件: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