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委社会工作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1.研究相关理论、办法和规划,贯彻执行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推进社会工作领域改革工作。
2.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基层智治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联系指导重庆市涪陵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下设基层治理科(综合科)、智治科、社会工作党建科、志愿服务科4个科室。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本部门仅含重庆市涪陵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单位,部门决算数据与重庆市涪陵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单位决算数据一致,故部门决算公开后,重庆市涪陵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461.19万元,支出总计461.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收支情况。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6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收入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1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5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其中:基本支出115.36万元,占25.11%;项目支出344万元,占74.89%。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无上年决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1.19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各增加461.1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收入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46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19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收入情况。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19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35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69万元,占93.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69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3万元,占3.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3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5.50万元,占1.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8.03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公用经费2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办公费、职工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维修维护、高速通行费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办公费、职工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2023年度无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在2023年12月编制,因本部门为2024年5月新成立部门,故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0-1)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表10-2)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0-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萍,联系电话:023-7281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