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能是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区委群团组织,独立核算机构有2个。下设1科1室,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人员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在职职工15人,其中参公事业干部7人、公益一类事业在编在职职工8人;参公事业退休人员15人,公益一类事业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789.59万元,支出总计2789.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项目增加,导致总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78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项目增加,导致总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9.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78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3,主要原因是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项目增加,导致总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21.52万元,占15.11%;项目支出2368.07万元,占84.8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用于今年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导致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89.59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项目增加,导致总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项目增加,导致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费用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项目增加,导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费用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用于今年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导致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0.59万元,占98.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费用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3.17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医疗保险较预算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7.73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纳基数变化导致支出较预算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1.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调资、社保缴费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支出等。公用经费4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较去年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项目增加导致收入增加。本年支出1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项目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执行,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内因公出行和维修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执行,从严控制经费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去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3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8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减少导致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次数增加导致培训费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劳务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严格控制各项运行经费,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会议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5.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5.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2024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及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2368.07万元;单位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1)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2)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策,联系电话:023-72307818
附件:区残联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