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3、按照涪陵区委和重庆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涪陵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4、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乡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涪陵工匠”、“四季帮扶”、法律援助等品牌。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牵头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10、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做好工会外事交流工作。
(二)机构设置
涪陵区总工会内设综合部、基层工作部和服务发展部。现有编制人数11人,实有在编在职人数11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470.51万元,支出总计470.5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3.53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70.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3.53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37万元,占89.77%;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8.13万元,占10.2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70.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3.53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92.37万元,占83.39%;项目支出78.13万元,占16.6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充分执行了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2.3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27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3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0.27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2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奖、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3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0.27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2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奖、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充分执行了预算。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48万元,占6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奖。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15万元,占3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43万元,增长230.2%,主要原因是社保补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21.14万元,占5.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补缴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0.61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7万元,下降54.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公积金缴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3.16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年度考核奖、退休人员费用等。公用经费45.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70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等公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充分执行了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验收工会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充分执行了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等公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0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等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见附件3表10-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表10-3)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21871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总工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