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主要负责指导残疾人劳动就业,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1、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进行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需求调查。2、组织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职业指导、就业援助服务,组织参加上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3、组织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配合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4、开展盲人按摩业务指导和服务。5、负责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对残疾人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进行业务指导。6、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医疗康复服务。7、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和适配服务。8、负责开展低收入残疾人户基本情况和从事生产项目的调查,制定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推动全区残疾人小康进程。9、完成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有1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8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77.42万元,支出总计177.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加了。
2.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入比上年增加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7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加了。其中:基本支出177.4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都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无项目决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7.4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加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加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加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都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无项目决算。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18万元,占9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较预算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7.84万元,占4.4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公用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7.40万元,占4.1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调资、社保缴费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支出等。公用经费1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其他商品服务费较去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发生相关支出,由主管单位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劳务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2)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3)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策,联系电话:023-72307818
附件:区残联就业所2024年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