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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null/2022-00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残联
  • 成文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2-02-18 来源:涪陵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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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法规,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康复和就业服务等,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区委群团组织,内设2个科室,在职人员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286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66.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2.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93.4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286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9.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66.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2.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93.4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8.9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8.92万元,比2021年减少10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4万元,比2021年减少172.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根据财政要求将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独立核算,故本年基本支出不包括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的支出。二是人员的调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66.58万元,比2021年减少828.42万元,主要原因是每年服务残疾人人数、项目任务数等需求不同,导致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体育、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等重点工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0万元,比2021年增加1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1.8万元,比2021年增加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3.8万元,比2021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1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换届选举等专项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未排公务用车的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11万元,比上年减少36.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根据财政要求将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独立核算,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不包括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的运行经费。二是人员调整减少,公用经费随之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32.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66.5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夏玲

联系方式: 023-72307818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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