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科协是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是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科协组织的工作职责。
(一)职能职责。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切实承担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做到对科技工作者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引导科技工作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团结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科技工作者为本,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当好科技工作者之友,更好地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勇担创新发展主力军重任,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积极进军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和人才支撑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抓好科学技术普及、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科普活动,广泛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协会(本级)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2名(含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内设3个部门即综合部、学会和企业部、科学技术普及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9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8.6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498.6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498.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98.6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44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8.6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6.0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2.5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60万元,比2021年增加49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4万元,比2021年增加266.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才进行独立核算,2021年是与区科协部门统一预算,没有单独预算数据;项目支出232.56万元,比2021年增加232.56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学术交流,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
区科协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与去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9.35万元,比2021年增加9.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出国(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比2021年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节约,压缩不必要的公务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2021年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提倡绿色出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本单位2022年才进行独立核算,2021年是与区科协部门统一预算,没有单独预算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区科协(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3.5万元,比上年增加63.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2年才进行独立核算,2021年是与区科协部门统一预算,没有单独预算数据。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2.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峰宇
联系方式:023-64660025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