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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81500102MC7113749J/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直工委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公开
日期:2024-02-22 来源:涪陵区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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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中共涪陵区委派出机构,全权代表涪陵区委负责区直属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接受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构成。

机构设置: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内设科室有四个:办公室、组织科、宣教科、团工委办公室,无下属单位。现有行政编制共12人,2023年底,在职在编的有10人,其中正处级领导2人,副处级领导1人,二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2人,正科3人,科员1人。另有聘用合同工1人,西部计划志愿者2人。退休干部14人(其中正处7人,副处2人,正科4人,工勤人员1人)。

单位构成: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无下级预算单位。

因本部门仅含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数据与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单位预算数据一致,故部门预算公开后,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0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6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0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8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3万元,比上年增加9.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标准调整后工资增加以及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相应基数提高增加部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9.5万元,比上年减少8.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要求,项目预算较去年压缩,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宣教工作、廉政教育、团工委工作、党内关怀帮扶、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与2023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不涉及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11万元,比上年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方式:023-72813166

附件:2024年区委直属机关工委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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