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处理区委网信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党政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全区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负责全区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审查工作;负责全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全区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全区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检查、推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完成市委网信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网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我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内设综合科、网络管理科2个科室。区委网信办有行政编制人数12人,现有在编人员7人,临聘人员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34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45.0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事业收入 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 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12.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2.88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 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34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8.37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7万元,卫生健康支1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3.2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12.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2.8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5.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01万元,比2022年增加 1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89万元,比2023年减少12.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12.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交纳;项目支出156万元,与2023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预算,主要用于网络安全保障、网络购买服务等重点工作。区委网信办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0万元,比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比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 2.50万元,比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比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无购买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1.86万元,比上年减少1.41万元,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拨款减少 1.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区委网信办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雷燕
联系方式:023-72813066
附件:2024年涪陵区委网信办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