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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35001025048045120/2024-00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妇联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群团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群团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日期:2024-03-07 来源:涪陵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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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妇女联合会是涪陵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其主要工作职责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宣传引导、权益维护、关爱帮扶等公益服务活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推进全区妇女儿童和妇联改革取得新进展。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群团服务中心属于重庆市涪陵区妇女联合会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挂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牌子、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牌子),现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1人。工资纳入财政统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20.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拨款减少18.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8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减少20.83万元,无项目支出。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2万元,比2023年减少2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万元,比2023年减少2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走1人,人员经费随之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无项目支出。重庆市涪陵区群团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精打细算,带头过紧日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同上;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邓芳    联系方式:023-72883301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群团服务中心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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