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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344C/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民盟涪陵区委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 标题
  • 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涪陵区委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涪陵区委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2-10 来源:民盟涪陵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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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民盟涪陵区委会属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以及服务社会等。

   (二)部门构成

民盟涪陵区委下设办公室,共有行政在编人员3名,退休2人,公务用车1辆,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因本部门仅含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涪陵区委员会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数据与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涪陵区委员会本级单位预算数据一致,故部门预算公开后,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涪陵区委员会本级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27万元,主要是增加一名在编人员,基本支出增加27.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2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8万元,比2024年增加2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8万元,比2024年增加24.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在编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及生活补助、保障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40万元,比2024年增加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课题调研、盟员支部开展活动、组织盟员学习培训、节假日慰问盟员以及社会服务活动等重点工作。

民盟涪陵区委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8.2万元,比2024年增加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4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接待会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比2024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在编工作人员,日常调研走访需求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52万元,比上年增加4.9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1名在编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管理轮值,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婧 ;联系方式:023-72222093。

附件:2025年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涪陵区委员会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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