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涪陵区侨联),成立于2009年12月,是在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领导下,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基本职能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全区侨界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干事创业,加强团结服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弘扬中华文化、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加强侨联自身改革和建设。
(二)部门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一个为办公室。人员编制4人,实有人员为驻会主席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4人(含临聘人员2人),另有兼职副主席8名,秘书长1名,常委9名。现有基层分会11个,“侨胞之家”6个,法律服务咨询站1个。
因本部门仅含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数据与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单位预算数据一致,故部门预算公开后,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8.5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8.5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09万元,主要是调资等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1.88万元,项目经费财政扣减0.79万元,导致总的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8.5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7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8.5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8.59万元,比2024年增加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7.38万元,比2024年增加1.8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社保、公积金缴纳、工资福利等,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21 万元,比2024年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扣减,主要用于春节、中秋慰问联谊活动、海外华侨华人联络联谊、基层组织工作、维护侨益、参政议政调研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75万元,比2024年减少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 0.75 万元,比2024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保险、维修等大型支出由财政统一支付改为单位自行支付,导致预算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5.67万元,比上年增加 1.0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保险、维修等大型支出由财政统一支付改为单位自行支付,导致预算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3.95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邮电费0.5万元、水电费0.85万元、物管费0.25万元、差旅费2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福利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1.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程译 联系方式:023-64660071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